鄰人
(Neighbor)
住在附近的人,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敵人;從屬靈觀點看,指按照聖經的吩咐對別人表現愛心和仁慈的人,儘管住在遠方,非親非故。在希伯來語,表達「鄰近」意義的一個詞是sha·khenʹ(沙肯),著眼於地點,既可指城也可指人,既可是友也可是敵。(耶49:18;得4:17;詩79:4,12)
其他一些相關的希伯來語詞在某些上下文中也可以譯作「鄰人」,這些詞隱含的意思各有細微差別。我們認識這些詞語,就能對《希伯來語經卷》表達的各種關係有比較全面的看法。Reʹaʽ(雷阿)的意思是「同伴,朋友」,可以指關係密切,但一般指本國的同胞,不論是否密切來往或住在附近。在聖經裡,這個詞大多指以色列國同胞或住在以色列的人。(出20:16;22:11;申4:42;箴11:9)ʽA·mithʹ(阿米特)的譯法是「同胞」或「夥伴」,通常指彼此有來往的人。(利6:2;19:15,17;25:14,15;亞13:7)Qa·rohvʹ(卡羅卜)的意思是「鄰近,臨近,有關係的」,可以指地點、時間或人。這個詞可以暗示一種比較親密的關係,因此有時譯作「密友」或「摯友」。(出32:27;書9:16;詩15:3;38:11)漢語裡沒有一個詞能全面表達以上各種意義。
《希臘語經卷》也有三個相關的詞,含義稍微有所不同:geiʹton(吉通)指「住在同一地區的人」(路14:12;約9:8);pe·riʹoi·kos(佩里伊科斯)是形容詞,意思是「住在周圍的」,在路加福音1:58用作名詞(複數),譯法是「鄰里」;ple·siʹon(普萊西翁),意思是「近」,跟冠詞ho(霍)一起運用,字面意思就成了「近處的(人)」。(羅13:10;弗4:25)論到希臘語這些詞語,《瓦因新舊約詞語詮釋詞典》說:「跟英語neighbour(鄰人)相比,這些詞語的意義要廣得多。巴勒斯坦的農地上沒有散居各處的農舍,人都住在村子裡,往返農地工作。在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人們都會接觸到不少鄰人。因此,這些詞語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這一點,從聖經所列鄰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可以看出來:(甲)互相幫助,例如……路10:36;(乙)關係密切,例如路15:6,9……來8:11;(丙)以誠懇尊重的態度相待,例如……羅13:10;15:2; 弗4:25;雅4:12。」(1981,第3卷,107頁)
惡鄰 有些住在附近的人卻可能是惡鄰。以色列周圍的鄰國正是這樣。公元前607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巴比倫人毀滅,以東等國家幸災樂禍,甚至把逃難的猶太人交給敵人。(詩137:7;俄8-14;彌4:11)詩篇執筆者感慨地說:「我們受鄰國[『沙肯』的複數詞形]侮辱,被周圍的人嘲笑譏誚。」他禱告說:「鄰國[『沙肯』的複數詞形]侮辱你,求你施行報應,使他們懷裡承擔七倍的恥辱。」由於耶和華在以色列國中「居住」,他把那些跟他子民作對的國族稱為「我的所有惡鄰」,說他們「侵犯了我賜給我子民以色列人的產業」。(詩79:4,12;耶12:14;另見詩68:16)
要愛人如己 聖經由始至終都吩咐人要向別人表現愛心、仁慈、慷慨,樂於助人,無論這人利19:15-18)(希臘語《七十子譯本》把這節經文的「雷阿」譯做「普萊西翁」。)大衛稱讚有些人「不以口舌毀謗人,不行惡傷害同伴[『雷阿』的一個詞形],不喜歡污衊密友[『卡羅卜』的一個詞形]的話」。(詩15:3)聖經屢次吩咐人不可傷害別人(雷阿),連輕看別人,貪圖別人的東西也不可。(出20:16;申5:21;27:24;箴14:21)
是住在附近的鄰居、跟你有來往的人、同伴、知己,還是朋友。摩西律法吩咐:「要大公無私地審判同胞[『阿米特』的一個詞形]。……不可心裡懷恨弟兄。務要責備同胞,免得跟他一同擔罪。……要愛人[『雷阿』的一個詞形]如己。」(使徒保羅說:「愛人的,就實現了律法。」接著他提到律法上的一些誡命,然後總結說:「別的誡命,都包括在『要愛人[普萊西翁]如己』這句話裡面。愛人就不傷害別人[普萊西翁],所以,愛心完全體現了律法。」(羅13:8-10;另見加5:14)雅各把愛人如己的命令稱為「至尊的律法」。(雅2:8)
第二大的誡命 有一個猶太人問:「我要做什麼良善的事才可以得永生呢?」他希望知道自己要遵守什麼誡命。耶穌回答時提到十誡中的五誡,另外加上利未記19:18的命令:「要愛人[普萊西翁]如己。」(太19:16-19)他還把這命令列為摩西律法中第二條最重要的誡命。全律法和眾先知的話都繫於這條和第一要緊的誡命。(太22:35-40;可12:28-31;路10:25-28)
誰是我要愛的人呢? 有另一個人急於自顯為義,就問耶穌:「誰是我要愛的人[普萊西翁]呢?」耶穌的回應也加深了聽眾對這個詞的理解。耶穌以慈悲的撒馬利亞人為例,強調就算是住在遠方、非親非故的人,只要照聖經的吩咐向人表現愛心和仁慈,就真的是我們應該愛的人 了。(路10:29-37)
以色列國同胞 據大部分希臘語文本所記,希伯來書8:11用了希臘語po·liʹtes(波利泰斯,意即「公民」)的一個詞形,有些較後期的文本則採用ple·siʹon(普萊西翁)。在這裡,保羅引用耶利米書31:34關於復興的預言。預言談到耶和華對以色列國的人,說:「他們各人必不再教導同胞[『雷阿』的一個詞形]和弟兄說:『你們要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所有人,無論大小,都必認識我。」保羅把這段話應用在屬靈的「聖潔的國族」「上帝的以色列」之上,說:「他們各人決不用教導同胞 和弟兄……。」
箴言的忠告 雖然人應該幫助別人,愛別人,卻要小心不要強求做別人最親密的朋友,免得冒昧行事。箴言用以下措辭表達這個思想:「你的腳要少進同胞[『雷阿』的一個詞形]的家,恐怕他受不了,就必恨惡你。」(箴25:17)
可是,箴言也勸人要信任朋友或鄰人,指出有需要時找他們幫忙才是明智之舉:「不可離棄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遭難之日不要進兄弟的家。近處的鄰人[沙肯]勝過遠方的兄弟。」(箴27:10)看來執筆者的意思是,應該重視鄰近的密友,請他幫忙,而不是向遠方的親人(例如兄弟)求助。因為遠方的親人不一定能馬上幫忙,或者起碼不像鄰近的朋友那樣容易施以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