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叫
(Cockcrowing)
根據希臘人和羅馬人劃分時間的方法,雞叫指夜晚的第三更(可13:35),即從半夜左右到大約凌晨三點鐘這段時間。
由於耶穌曾預告,雞叫以前,彼得必三次不認他,因此學者們就雞叫(希臘語a·le·kto·ro·pho·niʹa阿萊克托羅福尼阿)進行了一些探討。(太26:34,74,75;可14:30,72;路22:34;約13:38)有些學者依據猶太教《密西拿》中的《第一道門》7:7聲稱,在耶路撒冷並沒有人飼養公雞,因為公雞抓泥沙,在禮儀上是不潔的。他們認為耶穌所說的雞叫其實是指羅馬人的報時信號。據說,第三更一過,在耶路撒冷安東尼亞塔上站崗的羅馬守衛就會吹響號角報時。
可是,猶太《塔木德》的引文卻顯示在耶穌的日子,耶路撒冷確實有人飼養公雞。(例子見《密西拿》的《證言》6:1)此外,另一個線索是,耶穌為耶路撒冷城哀哭時,用了「母雞把小雞聚集到翅膀底下」這個比喻,說明他多麼渴望把城裡的人聚集起來,加以保護。(太23:37)耶穌所說的比喻通常都是聽眾能馬上明白的,因此,人若假定耶穌跟彼得說的雞叫不是真實的,這看來並不合理。
有些學者則指出,四福音書的有關記載有明顯的矛盾。馬太、路加、約翰只提到一次雞叫,馬可則記述耶穌的話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這個晚上,雞叫兩次以前,你必三次不認我。」馬可在接著的記載中再次複述了耶穌這番話。(這顯然只是由於其中一個執筆者記述事情比別的執筆者更詳細而已,而不是有什麼矛盾。事情牽涉到彼得,他曾有一段時間跟馬可在一起,二人交情深厚。當馬可執筆寫福音書時,無疑得到彼得的協助,由於有彼得作證,馬可的記載自然比較詳細。(馬太也曾很詳盡地記述一些事,請比較太8:28和可5:2及路8:27,也可比較太20:30和可10:46及路18:35。)由此可見,馬可記述耶穌的話說雞叫了兩次,其他三個執筆者則只提到最後一次雞叫(也就是第二次雞叫),而這最後一次雞叫令彼得痛哭起來。然而,他們這樣記載並沒有否定之前還有一次雞叫。
人們一般都同意,在地中海以東的地區,雞叫是自古至今的一個報時方法。大約在半夜時分,雞會第一次啼叫;快到天亮時,雞會再一次啼叫;還有人說在這兩個時段之間,雞也會啼叫。克拉克的《聖經評注》就約翰福音13:38評論說:「猶太人和其他一些國族,把雞叫的時間劃分為第一次,第二次,以及第三次。」雖然現今很難確定這三次雞叫到底在什麼時候,但只要確定有雞叫,而且在雞叫兩次之前,彼得三次不認耶穌,這就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