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Thunder)
閃電後發出的巨響。閃電產生巨大的電量,使周圍的空氣溫度驟升,急速膨脹,在閃道上產生衝擊,發出雷鳴。(伯28:26;38:25)
上帝曾用打雷現象去達成自己的旨意(撒上2:10;撒下22:14;詩18:13),聖經記述他的這些行動時用的是希伯來語動詞ra·ʽamʹ拉安(意即「打雷」)。例如,在撒母耳的日子,耶和華使「雷聲[希伯來語『拉安』]大作」,令非利士人陣腳大亂。(撒上7:10;另見賽29:6)另一個希伯來語詞qohl(科)有時也譯做「打雷」(撒上12:17,18;Rbi8 腳注),基本意思是聲音(出32:18,19)或語聲(申21:18;王上19:12)。
聖經說,耶和華的聲音好比轟隆的雷聲。(伯37:4,5;40:9;詩29:3-9)當耶和華從天上向耶穌說話時,在場的猶太人根本分不清是什麼聲音,有的說打雷,有的說天使在說話。(約12:28,29;另見啟6:1;14:2;19:6)打雷往往是風暴將臨的先兆,因此雷霆有時也指上帝發出的警告,啟示錄8:5;10:3,4;16:18都是例子。
上帝讓山腳下的猶太人聽到雷霆之聲,顯示他已臨在西奈山。(出19:16;另見啟4:5;11:19)詩篇執筆者說:「我[耶和華]在雷霆隱藏之處回答你」,既可能指這次臨在,也可能指上帝用雲柱(雷鳴出自雲際)為以色列人引路的那個場合。(詩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