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穩確希望
一位25歲的女子寫道:“1981年,我的養母患癌去世。她的去世對我和弟弟打擊甚大。當時我17歲,弟弟11歲。我非常懷念我的養母。因為別人告訴我她在天上,我也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好跟她在一起。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死亡有能力將你所愛的人奪去,這件事看來十分不公平。當有這樣的事發生時,你想到自己永不能再跟所愛的人談話,跟他一同歡笑或將他擁在懷裏,這實在令你難以忍受。即使有人告訴你,死去的親者現今在天上了,這並不一定能夠消除你的痛苦。
可是,聖經卻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希望。正如我們在先前提及過,聖經表示,你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與死去的親者重聚,但不是在你一無所知的天上,而是在地上,在和平、公義的情況下。屆時人有希望永享完美的健康,也永遠不用死亡。有些人也許會説,‘這簡直是痴心妄想!’
你需要有些甚麼證據,才能相信這是個穩確的希望呢?若要相信一個應許,你就需要確知作出應許的人有決心,而且也有能力,將應許實現。那麼,令死者再次活過來的應許是誰提出的呢?
公元31年的春季,耶穌基督坦然無懼地應許説:“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耶穌]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1,28,29)不錯,耶穌基督應許,現今死去的千百萬人將會再次在地上活過來,並且有希望在樂園般的和平情況下永遠留在地上。(路加福音23:43;約翰福音3:16;17:3;可參閱詩篇37:29和馬太福音5:5。)既然耶穌作出應許,我們可以放心他必定很樂意將應許實現。但是他有能力這樣行嗎?
作了上述應許不及兩年之後,耶穌以有力復活的奇迹。
的方式表明他不但樂意,同時也有能力施行“拉撒路出來!”
那是個十分感人的場面。拉撒路患了重病。他的兩個姊妹,馬利亞和馬大,派人通知當時在約旦河對岸的耶穌:“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約翰福音11:3)她們知道耶穌深愛拉撒路。耶穌豈不想見見他那患病的朋友嗎?令人奇怪的是,耶穌並沒有立即趕往伯大尼去,相反,耶穌在當地逗留了另外多兩天。——約翰福音11:5,6。
在拉撒路的姊妹派人通知耶穌他病了之後不久,他便死去了。耶穌知道拉撒路已經死去,並且正打算做點事。耶穌最後抵達伯大尼時,他的密友已死去四天了。(約翰福音11:17,39)耶穌能夠使一個死了這麼久的人復活過來嗎?
馬大是個行動果敢的女子,她一聽見耶穌來了,就跑出去迎接他。(可參閱路10:38-42。)耶穌深受她的悲痛所打動,於是安慰她説:“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表示她相信將來會有復活發生,耶穌於是坦白地告訴她:“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1:20-25。
耶穌抵達墳墓之後,吩咐人將擋着墓門的石頭移去。耶穌朗聲禱告過之後,吩咐説:“拉撒路出來!”——約翰福音11:38-43。
大家都定睛注視着墳墓。接着有一個人形約翰福音11:44。
從黑暗裏出現。他的手腳都裹着布,臉上則包着一條手巾。耶穌對他們説,“解開,叫他走!。”他們將布完全解開之後,不錯,裏面的人果然是那死去已有四天的拉撒路!——事情曾真的發生嗎?
約翰福音把拉撒路復活一事當作歷史事實來報導。記載含有十分迫真的細節,所以不可能僅是個比喻而已。人若質疑這項記載的歷史性,就等於質疑聖經的所有奇迹,包括耶穌基督本身的復活在內。人若否認耶穌復活,就等於否認基督教的全部信仰了。——哥林多前書15:13-15。
其實,你若承認有上帝存在,就應當不難相信復活這件事。且舉個例説明:一個人可以用錄像帶把自己的遺囑錄下來,他去世之後,他的親友便能夠看見和聽見他解釋應當怎樣處理他的遺產。一百年前,這樣的事是無法想像的。甚至今日,在世上一些僻遠地區的人看來,錄像的科技仍然難於理解而看來像奇迹一般。如果人運用造物主所制定的科學原則,就能夠使某個情景以可以看見和聽見的方式重現出來,造物主豈不有能力做出較此驚人得多的事來嗎?因此,認為創造生命的造物主能夠將生命重新加以創造,這豈不是合理的想法嗎?
使拉撒路復活的奇迹加強了我們對耶穌和復活這件事的信心。(約翰福音11:41,42;12:9-11,17-19)這件事也以感人的方式顯示,耶和華和他的愛子甘願和渴望施行復活的奇迹。
‘上帝必渴慕’
耶穌對拉撒路之死的反應把上帝兒子的性格中非常溫厚的一面顯露出來。當時他所表現的深摯感情清楚顯示,他渴望使死者復活過來。我們讀到:“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説:‘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便説:‘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説:‘請主來看。’耶穌哭了。猶太人就説:‘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約翰福音11:32-36。
聖經在這裏所用的三個詞語——“悲歎”、“憂愁”和“哭了”——將耶穌由衷的憐憫表露無遺。聖經報導這個感人場面時所使用的原文字詞表示,耶穌深受親愛的密友拉撒路之死和拉撒路的姊妹為此痛哭一事所感動,以至他自己也熱淚盈眶。 *
在這件事上,令人驚奇的一點是,在此之前耶穌就曾使兩個人復活過來。他打算對拉撒路施行同一的奇迹。(約翰福音11:11,23,25)可是,他卻“哭了”。因此,對耶穌來説,使死者 復活並非僅是個刻板的程序而已。他在這個場合所表現的深厚感情清楚顯示,他熱切渴望消除死亡對人所造成的傷害。
耶穌復活拉撒路時所表現的深厚感情,顯示他熱切渴望將死亡所造成的損害徹底消除
既然耶穌是“[耶和華]本體的真像”,我們可以自然期望他的天父像他一樣宅心仁厚。(希伯來書1:3)論到耶和華樂於施行復活一事,忠心的約伯説:“人死了,能再活嗎?……那時,你要呼喚[我],而我要回答[你];你會喜歡[“渴慕”,《新譯》]你所創造的[人]。”(約伯記14:14,15,《現譯》)“你會喜歡”這句話的原文表示上帝懷有熱切的願望。(創世記31:30;詩篇84:2)耶和華顯然熱切期待復活的來臨。
我們真的能夠相信復活的應許嗎?的確能夠。無疑耶和華和他的愛子都很樂意,而且也有能力,實現這個應許。這件事對你有甚麼意義呢?這意味到你有希望在地上(但卻在與今截然不同的環境下)與你去世的親者重聚!
耶和華上帝起初將人類安置在一個可愛的園子裏。他應許在他那屬天的王國治下,他要使樂園在地上恢復過來。現今這個王國已在得了榮耀的耶穌基督手中施行統治了。(創世記2:7-9;馬太福音6:10;路加福音23:42,43)在重建的樂園裏,人類會有希望享有無窮的生命,也不再受疾病所折磨。(啟示錄21:1-4;可參閱約伯記33:25;以賽亞書35:5-7。)屆時,世上的一切仇恨、種族偏見、種族暴力和經濟壓迫都不復存在。耶和華上帝會通過耶穌基督使死者復活過來,在一個潔淨的地球上享受生命。
復活是根據基督耶穌所獻的贖價祭物而施行的;這件事會為萬國的人帶來莫大的喜樂
我們在本章起頭所提及的基督徒女子便懷有這樣的希望。她的母親去世之後幾年,耶和華見證人幫助她對聖經作了一番仔細的研究。她回憶説:“我獲知復活的希望之後不禁高興到哭起來。知道我會與母親重聚,實在太好了。”
如果你也渴望與去世的親者重聚,耶和華見證人很樂於幫助你獲知你可以怎樣贏得這個穩確的希望。我們邀請你到鄰近的王國聚會所與我們取得聯絡,或者致函第32頁列出的任何一個分社辦事處。
^ 20段 譯作“悲歎”的希臘字詞來自一個動詞(厄姆布里馬俄邁),意思是深深地或痛苦地受到感動。一位聖經學者評論説:“這裏的意思只可能是,耶穌被深摯的感情所攫住,以至不禁發出哀痛的悲歎。”譯作“憂愁”的字詞來自一個表示激動的希臘字詞(塔喇索)。據一位辭典編者説,這個字詞的意思是“引起內心的激動,……使人感到很大的痛苦或憂傷”。“哭了”一詞則來自一個希臘字詞(達克里于俄),意思是“流淚、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