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共和國
誰是頭?
“除掉他們的頭”
1957年7月13日,警探總長科隆寫信給國務部長,説:“常言道:‘打蛇先打頭’。要在全國消滅耶和華見證人教派,就先要想辦法弄走他們的外國傳教士。除掉他們的頭,他們就成不了事了。”
沒過多久,國家安全部部長阿圖羅·埃斯派利亞特就下令驅逐多米尼加國內的10個特派傳道員。1957年7月21日,羅伊·勃蘭特弟兄寫信給特魯希略,請求向他當面解釋耶和華見證人的處境。他在信中説:“從前有些人被誤導,煽動別人仇視耶穌的使徒。今天,國內也同樣有些人煽動別人憎恨耶和華上帝的名。”勃蘭特弟兄請特魯希略看使徒行傳2章到6章,然後説:“法官迦瑪列説了一番坦率又很有道理的話,他的勸告今天也值得深思。”在信中,勃蘭特 弟兄根據使徒行傳5:38,39用強調的字體寫道:“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好了。他們所做的,如果出於上帝,恐怕你們是攻擊上帝了。”可是,特魯希略無動於衷。1957年8月3日,特派傳道員被押送到機場,遞解出境。
耶穌是“身體的頭”
特派傳道員離開後,當地弟兄姊妹的情況怎樣呢?會不會像警探總長科隆所説的沒了頭呢?當然不會,因為耶穌是“身體的頭,這身體就是會眾”。(歌羅西書1:18)耶和華在多米尼加的子民繼續得到他和組織的照顧。
特派傳道員被驅逐出境後,唐納德·諾維爾斯受委派督導分部工作,當時他才20歲,受浸不過4年。雖然他之前做過幾個月的分區監督,但對分部工作毫無經驗。諾維爾斯弟兄住在特魯希略城的瓜萊區,這個地區特別危險。他家裏有個簡陋的工作室,是用木料和鐵皮蓋在泥土地上的。在費利克斯·馬爾特的幫助下,他負責為全國的傳道員印製《守望台》。
瑪麗·格拉斯姊妹協助諾維爾斯弟兄。當時,瑪麗的丈夫恩里克正在坐牢。她説:“我下午5點下班之後,就去諾維爾斯弟兄的工作室,把《守望台》文章打出來。諾維爾斯弟兄再用油印機印出來。一個
來自聖地亞哥的姊妹,代號‘天使’,會把複印本藏進一個容量大約20升的菜油桶裏,上面蓋上布,在布上放上木薯、馬鈴薯或芋頭,再蓋上麻袋。接着,她會坐公共汽車到北部,給每群會眾一份。每個家庭輪流傳閱,再一起討論。”瑪麗説:“我們要特別小心,因為街上到處都是政府的特工,他們想找出《守望台》是在哪裏印的。不過,他們怎麼找也找不到。耶和華一直保護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