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
早期傳道方式
電台廣播
1933年,弟兄們在雅加達設立了一個廣播電台,播放盧述福弟兄的英語演講錄音。其他的演講則是由一位對真理感興趣的男子,在廣播中以荷蘭語讀出。廣播節目引起熱烈的迴響,許多人接受了聖經書刊。
電台播放盧述福的演講「聖年對和平與繁榮的影響」,內容很有説服力。但是天主教教士聽了這個演講後都惱羞成怒。 * 他們在商議之後,決定控告提供錄音的德舒馬克弟兄,指控他「毀謗、公然侮辱與散播仇恨」。德舒馬克弟兄極力辯護,但還是被罰了25荷蘭盾 *,還要付訴訟費。當地的三大報章都報導了這次的判決,結果打開了更多作見證的機會。
散布亮光者號
1935年7月15日,七位熱心的先驅乘坐一艘16米長的帆船,從澳大利亞悉尼(雪梨)啟航,開始傳道旅行。這艘船是守望台社的「散布亮光者號」。經過六個月的航行,這些先驅抵達了雅加達。他們決心在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傳講好消息。
先驅們用兩年多的時間,駕駛「散布亮光者號」前往印尼大大小小的港口,分發大量的聖經書刊。琴恩·德尚回憶:「每當我們開船進入一座小港口,就會打開播音機,播放盧述福的演講。那些與世隔絕的馬來村民看到一艘大帆船停在港邊,又聽到帆船上傳來響亮的聲音。你能夠想像那些人有多麼驚訝嗎?這比看到飛碟還新鮮呢!」
這些弟兄勇敢無畏地向人作見證,大大激怒了教士。他們向政府施壓,要求禁止「散布亮光者號」停靠印尼大部分的港口。1937年12月,「散布亮光者號」回到澳大利亞,在印尼留下輝煌的傳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