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1-21

12  耶戶+在位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的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示巴人。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約阿施受到他教導,一直行耶和華看為對的事+  只是丘壇並沒有絕跡+,人民照舊在丘壇上獻祭牲和煙祭。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所有送進耶和華殿+作為神聖奉獻的錢+,不論是各人要繳納的錢+,或是按個別人*畜的估價獻上的錢+,或是各人按自己心意送進耶和華殿的錢+  各祭司都要向相識的人收取+,用來修葺聖殿。哪裡破損,哪裡就要修補+。」  可是到了約阿施王在位第二十三年,祭司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  約阿施王就召了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呢?現在不要再向相識的人收取金錢了,倒要把錢交出來,好修補聖殿破損的地方+。」  祭司答應不再向人民收取金錢,也不再自行修補聖殿破損的地方。  祭司耶何耶大拿了個箱子+,在箱蓋上面開了個洞,放在壇旁,在耶和華殿入口的右邊。守門的祭司+把送到耶和華殿裡的錢都投進箱裡+ 10  他們見箱子裡的錢多了,就請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把捐給耶和華殿的錢捆起來數算+ 11  他們把數算過的錢交給奉派辦理耶和華殿裡事務的人+,由他們發給修葺耶和華殿的木匠、建築工人、 12  泥水匠、石匠+,並且購買木材和鑿好的石頭,用來修補耶和華殿破損的地方,以及支付聖殿的一切修葺費用。 13  只是送進耶和華殿裡的錢,並沒有用來製造耶和華殿裡的銀盆、火剪+、碗+、號筒+或任何金器銀器+ 14  他們把錢交給辦事的人,用來修葺耶和華的殿+ 15  辦事的人把錢轉交給工人+。這些辦事的人不用交代賬目+,因為他們辦事忠信誠實+ 16  至於贖愆祭+和贖罪祭的錢,卻沒有送進耶和華的殿,這些錢都歸給了祭司+ 17  那時候,敘利亞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把城佔據了,然後又決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約阿施就把祖先猶大約沙法約蘭亞哈謝獻給上帝的聖物+和自己獻給上帝的聖物,以及耶和華殿和王宮寶庫裡的所有金子,都送給+敘利亞哈薛哈薛就退兵,不攻打耶路撒冷了。 19  約阿施其餘的事跡和他所行的一切,都記在《猶大王大事記》上+ 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合謀叛變+。他們在通往悉拉的路上,在米羅土壘+的樓堡內擊殺了約阿施 21  殺他的臣僕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人把他葬在大衛城,跟列祖葬在一起。他的兒子亞瑪謝+接替他作王。

腳注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