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2:1-8
12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假如有婦人懷胎+,生了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經期污穢的日子一樣不潔淨+。
3 第八天,男孩要受割禮+,割包皮。
4 婦人要再等三十三天,待血潔淨。潔淨的日子還沒有滿,她就不可接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處+。
5 「『婦人如果生了女孩,就不潔淨十四天,像月經期間一樣。她要再等六十六天,待血潔淨。
6 不管生男還是生女,潔淨的日子滿了,她都要拿一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獻做全燒祭+,拿一隻雛鴿或斑鳩+獻做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7 祭司要把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就從血的源頭那裡潔淨了+。以上是關於婦女生孩子的律法,生男生女也都一樣。
8 她如果買不起一隻綿羊,就要拿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獻做全燒祭,一隻獻做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行贖罪禮+,她就潔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