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8:1-30
18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3 你們從前所住的埃及地,當地的人所做的事,你們不可做+。我要領你們去的迦南地,當地的人所做的事,你們也不可做+;他們的律例,也不可遵從。
4 你們要遵行我的法令+,謹守我的律例+,遵照奉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5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法令。人遵行這一切,就必因此而活+。我是耶和華+。
6 「『你們誰也不可親近骨肉之親,袒露他的下體+。我是耶和華。
7 不可袒露你父親的下體+,也不可袒露你母親的下體。她是你的母親,你不可袒露她的下體。
8 「『不可袒露你父親妻子的下體+。這是你父親的下體。
9 「『不可袒露你姐妹的下體。不管是同父異母的姐妹還是同母異父的姐妹,是家裡生的還是外面生的,你都不可袒露她們的下體+。
10 「『不可袒露你孫女或外孫女的下體。這是你的下體。
11 「『你父親的妻子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姐妹,你不可袒露她的下體。
12 「『不可袒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血緣之親+。
13 「『不可袒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血緣之親。
14 「『不可袒露你叔伯的下體,也不可親近他們的妻子。她們是你的叔母伯母+。
15 「『不可袒露你媳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子,你不可袒露她的下體。
16 「『不可袒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這是你兄弟的下體。
17 「『不可袒露婦人的下體又袒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的孫女或外孫女,袒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有血緣的關係。這樣做是無恥的行為+。
18 「『你妻子還在世的時候,你不可又娶她的姐妹做她的對頭+,袒露她姐妹的下體。
19 「『不可親近在經期+污穢的婦女,袒露她的下體+。
20 「『不可跟同胞的妻子苟合,玷污自己+。
21 「『不可把你的子孫奉獻給摩洛+,也不可這樣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22 「『男人不可與男人同寢+,像與婦女同寢一樣+。這是可憎的。
23 「『男人不可跟走獸交合+,玷污自己。婦女也不可站在走獸前跟牠交合+。這是違反本性的。
24 「『你們不要因以上任何一件事而玷污自己。我快要從你們面前趕出去的列國,就是因這一切事而玷污了自己+,
25 所以他們的土地是不潔淨的。我要給那塊土地治罪,那塊土地必吐出其中的居民+。
26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法令+。不管是本地人,還是在你們那裡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做這任何一件可憎的事+。
27 在你們以前當地的人做了這一切可憎的事+,土地就因此不潔淨。
28 你們不玷污土地,土地就不吐出你們,像吐出你們以前的列國一樣+。
29 如果有人做了這任何一件可憎的事,做的人*就要從民眾當中被剪除+。
30 你們要謹守我的吩咐,不要守你們以前的人所守的可憎習俗+,免得你們因此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腳注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