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1-33

22  耶和華摩西說: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他們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的聖物,不要褻瀆我的聖名+,玷污獻給我的聖物+。我是耶和華  你要告訴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子孫,誰不潔淨+,卻接近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誰*就要從我面前被剪除。我是耶和華  亞倫的子孫,凡有痲瘋一類病症+或下體流液病症的+,都不可吃聖物,直到他潔淨為止+。凡接觸了死人*而不潔淨的+、排了精液的+  接觸了不潔淨的群居生物而不潔淨的+,或接觸了不潔淨的人而不潔淨的+,也不可吃聖物。  誰*接觸了這些東西或這些人,都不潔淨到日落,也不可吃聖物,要用水洗身+  日落以後,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自死的動物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他不可吃,免得因此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  「『他們要謹守我的吩咐,免得因此擔罪,又因褻瀆聖物而死+。我是耶和華,我使他們成聖。 10  「『外人一律不可吃聖物+。不管是寄居祭司家裡的還是受雇的,都不可吃聖物。 11  可是祭司如果買了人*,就是自己用錢買來的,買來的人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裡出生的奴隸,也可以吃祭司分得的食物+ 12  祭司的女兒如果嫁了外人,就不可吃奉獻的聖物。 13  祭司的女兒如果是寡婦或離了婚,沒有子孫,就要回到父家,像年輕的時候一樣+。她可以吃父親分得的食物+,可是外人一律不可吃。 14  「『人如果誤吃了聖物+,就要償還聖物給祭司,另加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不要讓以色列人因吃了聖物而擔當罪責受罰,因為我是耶和華,我使他們成聖。』」 17  耶和華摩西說: 18  「你要告訴亞倫亞倫的兒子和全體以色列人,對他們說:『凡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僑居的人獻祭+,如果獻全燒祭給耶和華,不管是起誓獻的+,還是自願獻的+ 19  都要獻健全的+公牛、公綿羊羔或公山羊,才會蒙悅納+ 20  凡有缺陷的,你們都不可獻上+,因為必不蒙悅納。 21  「『人如果獻交誼祭+耶和華,不管是起誓獻的+,還是自願獻的,都要獻健全的牛羊,才會蒙悅納。他所獻的,必須全無缺陷。 22  瞎眼的、折傷的、傷殘的、生疣的、結痂的、長癬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做火祭+ 23  長短腿的公牛綿羊+,可以自願獻上;可是用來履行誓願,就不蒙悅納。 24  睪丸+擠壞、壓碎、扯下或割掉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方不可獻這樣的祭。 25  從外邦人手上得了這一切,也不可獻做你上帝的食物,因為這是有損壞的,有缺陷的+,必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摩西說: 27  「不管是公牛、公綿羊羔還是山羊,生下來以後,都要跟著母畜七天+,第八天以後才是蒙悅納的祭牲,可以獻給耶和華做火祭。 28  不管是公牛還是綿羊,你們都不可在一天之內把母畜和子畜一同宰殺+ 29  「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要留意怎樣獻,好叫你們蒙悅納。 30  祭肉要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要在以色列人當中彰顯為聖+。我是耶和華,我使你們成聖+ 33  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了出來,為要向你們證明我是上帝+。我是耶和華。」

腳注

「誰」,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死人」,希伯來語:死的尼發希。見附錄2。
「誰」,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