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1-55
25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
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進了我賜給你們的土地以後+,土地要守耶和華的安息年+。
3 六年要撒種耕田,修整葡萄園,收集地上的出產+。
4 第七年,是土地的安息年,土地要完全安歇+。這是耶和華的安息年,不可撒種耕田,也不可修整葡萄園;
5 不可收割散落地上自生的穀物,也不可在沒有修整的葡萄樹上摘葡萄。在這一年,土地要完全安歇。
6 在土地的安息年,必有食物給你們。不但你和你的奴隸、婢女、雇工,以及在你那裡寄居的、僑居的有東西吃,
7 連你的家畜和你境內的走獸也有東西吃。凡地上的出產,你們都可以吃。
8 「『你要數七個安息年,就是七個七年。七個安息年的日子,共計四十九年。
9 聖曆七月十日+,要發出響亮的角聲+;在贖罪日+,角聲要傳遍全地。
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做聖年,向境內所有居民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要回自己的產業去,各人要歸自己的家族去+。
11 第五十年是你們的禧年+,不可撒種,不可收割散落地上自生的穀物,也不可在沒有修整的葡萄樹上摘葡萄+。
12 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地上田裡的出產,你們都可以吃+。
13 「『在這禧年裡,各人要回自己的產業去+。
14 無論你們賣地給同胞,還是從同胞手裡買地,都不可欺負對方+。
15 你要計算禧年以後的年數向同胞買,他要計算還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
16 年數多,買價就要按年數提高+;年數少,買價就要按年數降低,因為他要按收成的次數賣給你。
17 誰也不可欺負同胞+,要敬畏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法令,切實執行。這樣,你們就必在地上安然居住+。
19 土地必有出產+,你們必吃得飽足,在地上安然居住+。
20 「『你們也許有人要問:「我們不撒種,不收作物,第七年吃什麼呢?+」
21 我必在第六年賜福給你們,地上出產的作物必夠三年食用+。
22 第八年,你們要撒種,要吃陳糧,直到第九年。在有收成以前,你們還有陳糧可吃。
23 「『土地不可賣斷+,因為土地是我的+。在我看來,你們不過是僑居的、寄居的+。
24 凡你們所得的地,你們都要讓人有贖地的權利+。
25 「『假如你的弟兄貧窮,要賣掉部分產業,有購贖權的近親就要把弟兄所賣的贖回來+。
26 如果他沒有親屬代他購贖土地,那麼他手頭寬裕了,有能力贖地的時候,
27 就要計算賣地的年數,把剩餘的照價還給買主,然後他要回自己的產業去+。
28 「『如果他手頭沒有能力還給買主,那麼他所賣的就要留在買主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土地要交還原主,他要回自己的產業去+。
29 「『假如有人賣掉城牆以內的一個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他有購贖權;在這一整年,他隨時可以購贖回來+。
30 滿了一整年他還不贖回,城牆以內的房子就世世代代永歸買主所有。到了禧年,房子不必交還原主。
31 可是房子如果在四圍沒有城牆的村莊裡,就算做野外田地的一部分,隨時可以購贖回來+。到了禧年+,房子要交還原主。
32 「『在利未人所得的城內+,利未人萬世萬代都有權購贖城內的房子+。
33 利未人如果在他們所得的城內賣掉房子,沒有把房子贖回來,到了禧年,房子就要交還原主+,因為利未人在城內的房子,是他們在以色列人當中的產業+。
34 他們在城外的牧場+卻不可賣,因為那是他們萬世的產業。
35 「『假如你的弟兄貧窮,在你那裡經濟拮据+,你就要扶助他+。他要像僑居的和寄居的一樣+,在你那裡活下去。
36 你不要向他收取利息,也不要向他放高利貸+,要敬畏你的上帝+,你的弟兄要在你那裡活下去。
37 你把錢給他,不可收取利息+;把食物給他,也不可向他放高利貸。
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了出來+,賜迦南地給你們,要做你們的上帝+。
39 「『假如你那裡的弟兄貧窮,要賣身給你+,你不可奴役他,叫他做苦工+。
40 他在你那裡要像受雇的+和寄居的。他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41 那時候,他和他的兒女要從你那裡出去,回到自己的家族,也回到自己的產業去+,
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奴隸,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他們不可被人當做奴隸一樣賣掉。
43 你不可用苛暴的手段欺壓他+,要敬畏你的上帝+。
44 如果你需要奴婢,你可以向你們四周的國家買,從他們那裡買奴買婢;
45 也可以向寄居在你們那裡的外族人買+,從他們和他們的家族中,向那些在你們境內出生、在你們那裡的人買。他們要成為你們的產業。
46 你們要把他們留給子孫,讓子孫永遠繼承做產業+。你們可以把他們當做用人,可是誰也不可用苛暴的手段欺壓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
47 「『假如僑居或寄居你那裡的人手頭寬裕,你弟兄在他們那裡卻漸漸貧窮,要賣身給僑居或寄居你那裡的人,或是要賣給僑居的家族,
48 他賣身以後+,隨時可以購贖回來+。他的兄弟可以把他贖回來+;
49 他叔伯或堂兄弟也可以把他贖回來;他家族中,凡跟他有骨肉血緣之親的人+,都可以把他贖回來。
「『如果他後來手頭寬裕,也可以為自己贖身+。
50 他要跟買主計算年數,從賣身那一年起,直到禧年為止+。賣價要按年數而定+。雇工的工作日怎樣計算,他服事的日子也要怎樣計算+。
51 如果年數還多,他就要根據買價,按賣身的年數繳還購贖的代價。
52 如果只有幾年就到禧年+,他就要計算一下,按餘下的年數繳還購贖的代價。
53 他留在買主那裡,年年要像雇工一樣+。在你眼前,買主不可用苛暴的手段欺壓他+。
54 如果他不能這樣贖身,到了禧年,他和他的兒女就要離去+。
55 「『以色列人是我的奴隸+,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奴隸+。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