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7:1-34
27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假如有人特地起誓+把人*獻給耶和華,就要付以下估定的價。
3 估定的價是: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男的估定五百七十克銀子,按聖所的標準重量計算;
4 女的估定三百四十二克銀子。
5 從五歲到二十歲,男的估定二百二十八克銀子,女的估定一百一十四克銀子。
6 從一個月到五歲,男的估定五十七克銀子+,女的估定三十四克銀子。
7 「『滿了六十歲,男的估定一百七十一克銀子,女的估定一百一十四克銀子。
8 起誓的人如果貧窮,付不起估定的價+,就要把所獻的人帶到祭司面前,讓祭司估定他的價+。祭司要按起誓的人所能負擔的+,估定他的價。
9 「『人獻的如果是牲畜,是可以拿來做祭物獻給耶和華的,那麼他獻給耶和華的這些東西,都要成為聖物+。
10 他不可更換,不可拿好的換壞的,也不可拿壞的換好的。如果他要拿牲畜換牲畜,原來的和更換的,都要成為聖物。
11 如果是不潔淨的牲畜+,就不可拿來做祭物獻給耶和華+。他要把牲畜牽到祭司面前+,
12 祭司要按牲畜的好壞估定牲畜的價。祭司估定多少+,牲畜就值多少。
13 起誓的人如果要贖回牲畜,就要付估定的價,另加五分之一+。
14 「『假如有人把房子撥出來,獻給耶和華做聖物,祭司就要按房子的好壞估定房子的價+。祭司估定多少,房子就值多少。
15 把房子獻做聖物的人如果要贖回房子,就要付估定的價,另加五分之一+,房子才可以歸給他。
16 「『人獻給耶和華做聖物的,如果是自己田產+的一部分,所估的價就要按能撒種多少而定:能撒二百二十升+大麥種子的,估定五百七十克銀子。
17 他如果在禧年+以後就把田地獻做聖物,那麼估定了多少,田地就值多少。
18 他如果在禧年以後若干年才把田地獻做聖物,祭司就要看還有多少年到下一個禧年,按年數為他計算田價,把估定的價調低+。
19 把田地獻做聖物的人如果要贖回田地,就要付估定的價,另加五分之一,田地才能確定歸給他+。
20 他如果不贖回田地,反而賣給別人,就再也不能把田地贖回來了。
21 到了禧年,田地要交出來,成為耶和華的聖物,像永遠奉獻的田地+,歸給祭司做產業+。
22 「『人如果把買來的田地,而不是把自己的田產+,獻給耶和華做聖物,
23 祭司就要為他計算田地到禧年共值多少+。他要在當天付出估定的價。這是耶和華的聖物+。
24 到了禧年,田地要歸還賣主,就是原本擁有田產的人+。
25 「『凡估定的價,都要按聖所的標準重量計算。標準重量等於十一克+。
26 「『凡牲畜中頭生的,誰也不可拿來獻做聖物,因為頭生的已經歸耶和華所有+,不管公牛公羊,都是耶和華的+。
27 如果生下的是不潔淨的牲畜+,人想要把牲畜贖回,就要付估定的價,另加五分之一+;如果不贖回,就要按估定的價賣掉。
28 「『凡撥出來的,就是人從自己所有的一切中撥給耶和華當滅的+,不管人畜田產,都不可賣。凡永遠奉獻的,都不可贖回+。這在耶和華眼中是至聖的。
29 凡撥出來當滅的人,都不可贖回+,必須處死+。
30 「『凡地上出產的,不管是地上的種子還是樹上的果子,其中十分之一+都是耶和華的。這是耶和華的聖物。
31 人如果要贖回這十分之一,就要付出物價,另加五分之一+。
32 凡從牧杖下經過的牛羊+,每第十頭,就是十分之一,都要歸給耶和華做聖物。
33 人不可查看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如果他要更換,原來的和更換的,都要成為聖物+,不可贖回。』」
34 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把這一切誡命+都告訴以色列人+。
腳注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