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9:1-22
19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 「耶和華所吩咐的律法有以下的規定:『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牽一頭健全的紅母牛給你,是沒有缺陷+、未曾負過軛的+。
3 你們要把牛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要把牛牽到營外,牛要在他面前宰殺。
4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血,一連七次把血灑在會幕前+。
5 母牛要在他眼前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燒掉+。
6 祭司要拿雪松木+、牛膝草+、胭紅布+,扔進燒牛的火中。
7 祭司要洗淨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進營。祭司必不潔淨到日落。
8 「『燒牛的人也要用水洗淨衣服,用水洗身+,必不潔淨到日落。
9 「『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留來做除污穢的水+。這是贖罪祭。
10 收起母牛灰的人要洗淨衣服,必不潔淨到日落+。
「『以下是以色列人和僑居他們那裡的外族人萬世的律例+:
11 誰接觸過人*的屍體+,必不潔淨七天+。
12 第三天他要用除污穢的水自潔+,到第七天才潔淨。第三天他不自潔,到第七天也不潔淨。
13 誰接觸過屍體,不管死人*是誰,接觸的人如果不自潔,就玷污了耶和華的聖幕+。這樣的人*總要從以色列當中被剪除+,因為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仍然不潔淨,身上還有污穢+。
14 「『如果有人死在帳幕裡,就要按以下的律法辦理:凡進入帳幕的,或早在帳幕裡的,都不潔淨七天。
15 凡沒有綁緊蓋子的器皿+,都不潔淨。
16 誰在田野裡接觸過被刀劍殺死的+,或是自己死的屍體,或是死人的骸骨+,或是墳地,必不潔淨七天。
17 要為不潔淨的人取贖罪祭燒成的灰,放一些在器皿裡,注入活水。
18 一個潔淨的人+要拿牛膝草+蘸在水裡,把水灑在帳幕和一切器皿上,又灑在進過帳幕的人*身上,又灑在接觸過骸骨,或接觸過被殺的人,或接觸過自己死的屍體,或接觸過墳地的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把水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到第七天他就潔淨除罪+。他要洗淨衣服,用水洗身,到日落就必潔淨。
20 「『不潔淨的人如果不好好自潔,這樣的人*就要從會眾當中被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仍然不潔淨。
21 「『以下是為眾人所定的萬世律例:為人灑了除污穢水的要洗淨衣服+,接觸過除污穢水的也要洗淨衣服,必不潔淨到日落。
22 凡不潔淨的人接觸過的東西,都不潔淨+。誰*接觸過這些東西,必不潔淨到日落+。』」
腳注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 「人」,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
^ 「誰」,希伯來語:尼發希。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