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4:1-29
14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兒子+。不可為死人而割傷身體+,也不可為死人而剃光+額頭。
2 你是耶和華你上帝的聖民+,耶和華已經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你做他的子民,成為他特別擁有的產業+。
3 「凡可憎的東西,你都不可吃+。
4 你們可以吃的走獸如下+:牛、綿羊、山羊、
5 鹿、瞪羚、紅鹿+、野山羊、羚、野綿羊、岩羚羊。
6 各樣的走獸當中,凡蹄分兩邊、蹄中有縫,而又反芻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7 只是以下一類或反芻或蹄分兩邊、蹄中有縫的走獸,卻不可吃:駱駝+、野兔+、蹄兔+,雖然反芻,蹄卻不分兩邊,對你們來說是不潔淨的;
8 豬+,雖然蹄分兩邊,卻不反芻,對你們來說是不潔淨的。這些走獸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不要接觸+。
9 「水裡各樣的活物,你們可以吃的一類如下:凡有鰭有鱗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凡無鰭無鱗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對你們來說是不潔淨的。
11 「凡潔淨的鳥類,你們都可以吃。
12 你們不可吃的如下:鷹、鶚、灰禿鷲+、
13 赤鳶、黑鳶+、各類鷹隼、
14 各類渡鴉+、
15 鴕鳥+、鴞、鷗、各類隼鳥、
16 小鴞、長耳鴞+、天鵝、
17 鵜鶘+、禿鷲、鸕鶿、
18 鸛、各類鷺鳥、戴勝鳥、蝙蝠+。
19 凡有翅膀的群居生物,對你們來說都是不潔淨的+,你們不可吃。
20 凡潔淨的飛禽,你們都可以吃。
21 「凡自死的動物,你們都不可吃+。但你可以給你城裡僑居的人吃,也可以賣給外邦人吃,因為你是耶和華你上帝的聖民。
「不可用母羊的奶煮牠的羊羔+。
22 「你每年撒種在田裡,不管有什麼出產,都要獻上收成的十分之一+。
23 要到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去,就是他所選擇歸於他名下的地方,吃你從五穀、新酒和油中拿來奉獻的十分之一+,以及頭生的牛羊+,好學習時刻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
24 「假如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歸於他名下的地方+離你太遠+,路途太長,你的上帝耶和華又賜福給你+,你不能把所獻的帶去,
25 你就要把物品換成銀錢,把銀錢包起來,拿在手裡,到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去。
26 你要拿這些銀錢買你想要的+,不管是牛、綿羊、山羊,還是淡酒、烈酒+,只要你想要,都可以買。你和你一家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吃喝歡樂+。
27 你不可捨棄你城裡的利未人+,因為他在你那裡沒有分得什麼,也沒有產業+。
28 「每三年的最後一年,你要把那一年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存放在城裡。
29 在你城裡的人,就是從你那裡沒有分得什麼、也沒有產業的利未人+,以及僑居的人+和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而且吃飽。這樣,凡你所做的事+,你的上帝耶和華都必賜福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