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每個受膏基督徒從上帝得到「信物」和「印記」是什麼意思?(哥林多後書1:21,22)
信物:一本參考書說,在哥林多後書1:22裡,譯作「信物」的希臘語詞是法律和商業的專業用語,意思是指頭期款、定金 或保證金,以保障擁有某樣物品的合法權,或使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受膏基督徒得到「信物」,表示他們最後會收到全額款項,也就是說他們會得到上帝賜予的獎賞。這個獎賞就是哥林多後書5:1-5談到的「穿上」不朽的身體,也包括他們會在天上享有不死的生命。(哥林多前書15:48-54)
另外,現代希臘語跟「信物」有關的語詞可以指訂婚戒指,這對受膏基督徒來說很貼切,因為他們會成為基督的新娘。(哥林多後書11:2;啟示錄21:2,9)
印記:在古代,印記的作用像簽名,以表示所有權、合法性或協議。對受膏基督徒來說,他們得到聖靈「作為印記」,表明他們是屬於上帝的。(以弗所書1:13,14)不過,這個印記還不是永久的。在受膏基督徒忠心至死前,或在大患難爆發前的某個時候,印記才會成為永久的記號。(以弗所書4:30;啟示錄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