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誰會在地上復活?他們復活後需要做什麼?
請看看聖經怎樣回答這兩個問題。
使徒行傳24:15告訴我們,將來「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都會復活」。「正義的人」就是那些在去世之前已經服從上帝的人,他們的名字已經被寫在生命冊上了。(瑪拉基書3:16)「不正義的人」包括那些在去世之前沒有足夠的機會認識耶和華的人,他們的名字沒有被寫在生命冊上。
約翰福音5:28,29說的跟使徒行傳24:15提到的是同樣的兩群人。耶穌說:「行善的,復活得到生命;作惡的,復活接受審判。」「正義的人」在去世前行善,他們復活後會得到生命,因為他們的名字仍然留在生命冊上。另一方面,「不正義的人」在去世前作惡,他們的名字並沒有寫在生命冊上。他們復活過來後會接受審判,也就是在一段時間內受到觀察或評估。在這期間,他們會有機會認識耶和華,他們的名字也有機會被寫在生命冊上。
啟示錄20:12,13說,所有復活過來的人都需要遵守「書卷上寫的話」,也就是在新世界頒布的新法律,那些不遵守的人會被除去。(以賽亞書65:20)
但以理書12:2預告在死亡中沉睡的人「會醒來,有些得享永生,有些蒙受恥辱,永遠被鄙視」。這節經文說的是復活的人會有兩種結局,一種是「得享永生」,另一種是「永遠被鄙視」。所以在千年統治結束時,有些人會得到永遠的生命,另一些人則會被永遠毀滅。(啟示錄20:15;21:3,4)
我們可以把復活過來的這兩群人比作想搬去另一個國家生活的人。「正義的人」就好像那些得到了工作簽證或居留簽證的人,他們能在這個國家生活,並且享有一些權益和自由。「不正義的人」就好像只拿到了旅遊簽證或臨時簽證的人,他們能夠進入這個國家,但如果想繼續留在那裡生活,就必須符合一些條件。類似的,那些「不正義的人」復活後也需要學習並遵守耶和華的法律,成為上帝眼中正義的人,才能留在樂園裡。不論一個人起初是拿什麼簽證進入一個國家的,他最終可能會成為這個國家的公民,也可能會被遣返,這取決於他在這個國家的態度和行為。同樣,所有復活過來的人會有什麼結局,也取決於他們在新世界裡是否忠於耶和華並且按照他的標準生活。
耶和華不僅是充滿愛心的上帝,也是公正的上帝。(申命記32:4;詩篇33:5)他會把「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都復活過來,這表明他很有愛心。但與此同時,他也不會降低自己崇高的道德標準,只有那些愛他、在生活上符合他標準的人才能一直留在新世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