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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人認識人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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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緹·希門尼斯·希拉今年十七歲,住在西班牙的格拉納達。露緹的老師請她撰寫一篇關於人權的論文,露緹答應了。在完成論文的幾星期後,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洲評審委員會通知她,她跟另外幾個西班牙學生代表國家獲頒獎狀。後來,露緹給《儆醒!》的出版社寫了以下一封信。

「我得搜集關於人權的最新資料,1998年11月22日刊的《儆醒!》題名為『終有一天人人皆可享有人權嗎?』的文章正合我意。為了說明有些人怎樣侵犯人權,我也從《儆醒!》有關婦女前景和納粹大屠殺的文章摘取了若干資料。[請參看1998年4月8日刊和1998年8月8日刊。]為文章課題做研究工夫期間,我發現《儆醒!》所登載的是獨家資料,是其他雜誌或參考書籍所沒有的。《儆醒!》的插圖教我印象深刻,所以我把其中一些也放到論文裡去。

「由於論文得了獎,我有機會到芬蘭一遊,在那裡呆了一週,進一步談及人權的發展情況。我也向人闡述《儆醒!》怎樣關注重要的課題,像人權問題等,同時指出雜誌在這方面的價值。

「貴刊總是率先向人披露世事的發展,我實在萬分感激。願耶和華繼續祝福你們,好讓世上千千萬萬人能不斷從你們出版的資料得益。」

[第15頁的圖片]

露緹和她的參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