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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為害慘烈

地雷——為害慘烈

地雷——為害慘烈

1993年12月26日,六歲的奧古斯托,在安哥拉首都羅安達附近的田野上閒蕩。他突然看到地上有個閃閃發光的物體。出於好奇,他決定拾起這個物體來看看。但不知怎的,他觸發了地雷爆炸。

奧古斯托身受重傷,不得不把右腳切除。今天,他已經12歲了。他瞎了雙眼,走路也不方便,得靠輪椅代步。

奧古斯托給「傷人地雷」炸傷了,落得終身傷殘。顧名思義,這種地雷的攻擊目標是人,而不是坦克車或其他軍用車輛。據估計,目前至少有五十個國家生產「傷人地雷」,製成的類型超過三百五十種。這種地雷具有特定用途,傷人是主要的,殺人還在其次。為什麼?原因是,給地雷炸傷的士兵需要救護,軍事行動往往因此延緩了。這正是敵人想要達到的目的。此外,受傷的戰鬥員哀聲慘烈,戰友聽了也就打從心裡顫抖起來。地雷爆炸,把敵人炸得半死不活,這樣才把地雷的威力發揮得淋漓盡致。

正如上篇文章指出,給地雷炸死炸傷的人,大多是老百姓而不是士兵。這種情況不一定是偶然的。根據《地雷——致死的戰爭遺產》的記載,有些地雷是「專門對付老百姓的,目的不是要把地區空出來,就是要斷絕糧食供應,不是要掀起難民潮,就是要引起恐慌」。

舉一個例子。在柬埔寨發生的一次武裝衝突中,戰鬥員在敵人所佔據的村莊周圍放置地雷,然後用炮火轟炸這些村莊。村民倉皇出逃,不知死活,直奔布雷區而走。與此同時,赤柬游擊隊為了迫使政府跟他們談判,就在稻田裡布設地雷。農民整天提心吊膽,不敢在田間幹活。農業生產幾乎停了下來。

1988年,在索馬里發生的慘劇,真可說是傷天害理、滅絕人性。哈爾格薩成了轟炸目標,居民被迫離家出逃。士兵在空置的房屋裡埋下了地雷。戰鬥結束後,難民紛紛返回家園;不料,他們不是給地雷炸死,就是給地雷炸得終身傷殘。

地雷不但危害性命、殘害肢體,也導致其他惡果。讓我們看看,這種惡毒武器還產生什麼壞影響。

對經濟和社會影響深重

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說:「單單一個地雷,就足以妨礙整塊農田的耕作,使全村的人民失去生計。村民生怕誤觸地雷,把大片田地廢棄不耕。地雷因此成了復興國家、發展國民經濟的另一重障礙。」這麼說來,在阿富汗和柬埔寨,要不是農民害怕踏足田間,耕種的土地也許會比現時多百分之35左右。有些農民冒險在田間幹活。柬埔寨一個農民說:「我擔心踩著地雷,但沒法子,如果我不往田間割草打竹,一家大小就生計無著了。」

地雷爆炸後,活下來的傷殘人士,常常給沉重的經濟負擔壓得喘不過氣來。就以發展中國家的孩子為例。孩子才十歲,就有一條腿給地雷炸掉了。受害的孩子不斷成長,一生可能要更換義肢多達15次,每次平均花費125美元。當然,在一些人聽來,這個價錢不怎麼昂貴。可是,在安哥拉的貧苦大眾看來,125美元就相當於三個多月的血汗錢了!

此外,地雷對社會也造成其他沉重的負面影響。例如,在亞洲一個國家,居民惟恐交上「惡運」,拒絕跟肢體被切除的人交往。對斷了肢體的人來說,結婚也許只是個夢想。在安哥拉,一個男子給地雷炸傷後,不得不把一條腿切除。他嗟嘆說:「我打消了結婚的念頭。女子要嫁人,當然是找個有本事養家的。」

給地雷炸得終身傷殘的人,許多都自慚形穢,這是可以理解的。柬埔寨一個男子說:「我再也不能掙錢養家,內心感到很慚愧。」這種愧疚之情,有時比失去肢體還難受,把受害人弄得一蹶不振。在莫桑比克,給地雷炸傷的阿圖爾說:「我親身感受到,心靈所受的打擊是最痛苦、最難熬的。有好幾次,只因為別人朝我看了一眼,我就鬧脾氣。我以為,從今以後沒人會尊重我,我再也不能像常人一樣過生活了。」 *

清除地雷又怎麼樣?

近年來,許多機構和團體都不遺餘力,敦促各國政府立法禁止使用地雷。此外,有些政府已著手清除國內的地雷。這項行動不但充滿危險,還遇到重重障礙。要徹底排雷著實不容易,而且進展緩慢,可真耗費時間。排雷人員估計,清除一個地雷所需的時間,平均說來,相等於布設一個地雷所需的一百倍。另一重障礙是開支浩大。地雷成本低,價錢從3美元到15美元不等,但排雷的費用卻高達1000美元一個。

由此可見,把地雷清除淨盡是不可能的。就以柬埔寨為例。要清除該國的地雷,每個國民就非得把未來幾年的收入全部獻給排雷行動不可。據估計,即使不愁經費,柬埔寨的掃雷工作也要延續一百年才能徹底完成。綜觀全球的情況,前景一片黯淡。單憑現有的科技,估計全世界要耗資330億美元,花上千年的時間,才能把這個行星的地雷蕩除淨盡!

科學家不斷努力,設法革新現有的掃雷技術。有的科學家建議,用特種果蠅探測埋入地下的炸藥,這種果蠅的基因是經人工改造的。另一些科學家則建議,採用無線電操縱的巨型車輛探測地雷,每小時可以探查兩公頃的範圍。這些新科技也許要經過一段時間,才得到普遍應用。這麼昂貴的新科技,相信只有富裕國家才能擔負得起。

由於這個緣故,大多數地方都是用古老方法排雷的。排雷人員趴在地上,用棒狀探雷器,逐厘米向前探測,每天只能探查20至50平方米的範圍。這樣做危險嗎?當然危險啦!每清除五千個地雷,就有一個排雷人員給炸死,兩個給炸傷。

齊心合力禁絕地雷

1997年12月,好些國家的代表簽署了《關於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及銷毀此種武器公約》。這一禁雷公約也稱為渥太華條約。加拿大總理讓·克雷蒂安說:「禁雷公約在國際裁軍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在國際人道主義法上,這項公約也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儘管這樣,有近六十個國家,包括幾個製造地雷的大國,到現在還是拒絕簽署。

渥太華條約能發揮效用,使地雷的禍害在世上絕跡嗎?條約對禁止地雷多少有點作用。不過,許多人卻持懷疑態度。在法國,國際殘疾人士協會副總幹事克洛德·西莫諾指出:「即使世上所有國家都遵守渥太華會議的議項,這也不過是向前跨進了一步罷了。要這個行星完全擺脫地雷的禍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怎麼見得?西莫諾說:「仍有許許多多的地雷給埋在泥土裡。這樣的陷阱一設經年,繼續靜候無辜的人落入其中。」

軍事歷史家約翰·基根提及另一個因素。他說,戰爭其實「發自人內心最隱密之處。……在這個不為人知的方寸,驕傲作威作福,情緒壓倒一切,本能稱霸稱王」。條約並不能把人的劣根性,例如仇怨、貪婪等,徹底改變過來。但這是不是說,人類永遠擺脫不了地雷的禍害呢?

[腳注]

^ 13段 關於怎樣應付失去肢體的不幸,詳情見《儆醒!》1999年6月8日刊3-10頁,「殘疾人士前景光明」這系列封面文章。

^ 20段 1999年3月1日,國際禁止地雷公約正式生效。到2000年1月6日為止,這項公約已經有137個國家簽署,並且有90個國家正式批准生效。

[第6頁的附欄]

賺兩回錢?

某公司的產品要是對人有害,該公司就有義務對此負責。這是經商的基本原則。根據這個原則,排雷諮詢團體的盧·麥格拉思認為,既然製造地雷的廠商賺了大錢,他們就理當承擔義務,補償受害人的損失。頗諷刺的是,製造地雷的廠商,許多正承包排雷工程,從中牟利。舉例說,在科威特,一項金額達一億美元的排雷工程,據報由德國昔日一家地雷製造廠承辦。在莫桑比克,由三家公司組成的聯合企業投得一項金額達750萬美元的承包工程,為主要道路清除地雷。組成聯合企業的三家公司,其中兩家是製造地雷的廠商。

有些人認為,地雷製造商利用排雷工程賺錢,簡直傷天害理。他們聲稱,從某種意義上說,地雷製造商正利用同一產品賺兩回錢。儘管這樣,不論是製造地雷,還是清除地雷,兩者的業務仍然蒸蒸日上。

[第5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在頭九個地雷密布的國家每2.5平方公里的平均布雷密度

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 152

柬埔寨 143

克羅地亞 137

埃及 60

伊拉克 59

阿富汗 40

安哥拉 31

伊朗 25

盧旺達 25

[鳴謝]

Source: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1996

[第7頁的圖片]

在柬埔寨,當局用繪影繪聲的海報和標誌,提醒人民當心地雷

每清除五千個地雷,就有一個排雷人員給炸死,兩個給炸傷

[鳴謝]

Background: © ICRC/Paul Grabh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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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RC/Philippe Duto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