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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仇不報非君子,有什麼不對?

有仇不報非君子,有什麼不對?

青年人問……

有仇不報非君子,有什麼不對?

「他侮辱我。」——康奈爾,15歲,因謀殺入獄。

安德魯,14歲,在學校的舞會中殺死一名教師。他自認憎恨教師,憎恨父母,憎恨拒絕過他的女孩。

《時代》雜誌說這是一股「殺人的潮流」。當中的案情大同小異:一個怒火中燒的青年偷偷地把手槍帶進學校,向同學教師開火。在美國,這類的慘劇變得像家常便飯一樣,一個電視新聞網路形容這是一道「暴力狂潮」。

幸好校園槍擊事件還算是比較罕見的犯罪活動。但從最近這些發自憤恨的罪行,可以見到一些青年的憤怒到了怎麼樣的程度。他們為什麼這麼憤怒呢?有一部分人顯然因為某些當權分子處事不公、濫用職權,令他們身受其害,於是怒憤填胸。另一些顯然經常被同輩欺負,因而懷恨在心。一個12歲的男童槍殺一個同班同學後開槍自殺,他曾經被人嘲笑,說他「超重」。

誠然,大部分年輕人也許永遠不會認真考慮使用這樣嚴重的暴力。不過,當你成為種族歧視的受害者,當你被惡霸欺負,或者當你被人無情地嘲笑的時候,要克服這種委屈和痛苦的感覺其實一點也不容易。阿本回顧學生時代,他說:「我總是比同年的孩子矮,加上我是剃光頭的,其他小孩於是常常取笑我,還拍打我的頭。我非常憤怒,向學校當局求助,這樣做反而更糟糕,他們完全不理我。這令我更火上加油!」阿本又說:「我當時沒有一槍打死這些人,純粹因為我沒法把槍弄到手。」

對那些要以牙還牙的青年,你有什麼看法呢?如果你被人苛待,應該怎樣做呢?要得到答案,就要看看上帝的話語怎麼說。

自制:強者本色

苛待人和不公正的事情算不上是新事。一個寫聖經的人提出這樣的忠告:「你要壓抑怒氣,離棄烈怒;不要氣憤,這樣只會作惡。」(詩篇37:8)有太多經驗表明,怒火中燒的人往往失去自制能力,不顧後果。任由自己「氣憤」的人,結果可能會像爆炸那樣一發不可收拾!結果會怎樣呢?

請看看聖經中該隱和亞伯的事跡。該隱對亞伯「大大發怒」,結果「到了郊野,該隱就襲擊弟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4:5,8)另一個怒火一發不可收拾的例子是掃羅王。掃羅妒忌年紀輕輕的大衛戰績彪炳,竟然向大衛擲矛,想把他殺死。不但這樣,他在氣憤之下,甚至連自己的親生兒子也想一併殺死!——撒母耳記上18:11;19:10;20:30-34

當然,發怒有時候是應當的。但是,如果沒有控制得宜,義憤也能造成惡果。例如,底拿被示劍姦污,她的兄長西緬和利未知道之後,自然有權惱怒示劍。但是他們無法保持冷靜,而是怒不可遏,從他們後來所說的話可知一二:「難道人可以把我們的妹妹當做妓女嗎?」(創世記34:31)當怒火升到頂點的時候,他們「各拿刀劍,出其不意地走進城裡,把[示劍村裡的]所有男人都殺了」。他們的憤怒就像傳染病一樣擴散,令「雅各其餘的兒子」也加入這場殺戮。(創世記34:25-27)即使事過經年,西緬和利未的父親雅各仍然舊事重提,譴責二人不克制怒氣。——創世記49:5-7

我們從這個事例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憤怒失控不是強者的表現,而是弱者的表現。箴言16:32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控制自己的心,強似奪城。」

報復:愚人之見

聖經提出以下忠告:「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羅馬書12:17,19)報復——無論動口還是動手——都絕對不是敬虔的行為,而且既不切實際,又不明智。首先,暴力時常只會引發更多暴力。(馬太福音26:52)惡毒的言詞,也只會換來更惡毒的言語。還有,要記住,憤怒時常都不是合情合理的。例如,你真的知道那個冒犯你的人是惡意針對你嗎?會不會只是因為他粗心大意,或者是無心之失呢?就算是對方有惡意,那是不是就等於報復有理呢?

請考慮以下聖經在傳道書7:21,22的話:「人家所說的話,你不要一一放在心上,免得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因為你心裡清楚知道,自己也曾多次咒詛別人。」不錯,人家說你壞話的時候,你自然不好受。但是聖經說人生就是這樣的。你自己不是也可能沖著別人說過一些不說還好的話嗎?所以人家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冒犯了你,你就要激烈反應嗎?不少例子表明,克服嘲笑的最佳方法,其實就是一笑置之。

當別人苛待你的時候,激烈的反應也是不明智的。十多歲的戴維記得有一次跟其他基督徒打籃球,當時發生了一件事。戴維說:「對方有人用球打中了我。」戴維迅即斷定這是帶惡意的舉動,於是還以顏色,把球往對方那個球員的身上扔去。戴維說:「我簡直氣壞了。」但是在事情未進一步惡化之前,戴維向耶和華禱告。他對自己說:「我幹什麼這樣生氣呢?難道我要跟我的弟兄打架嗎?」事後他們互相道歉。

在這種情況之下,記住耶穌基督的榜樣是好的。「他被罵不還口,受苦也不威嚇人,總是把自己交託給那憑正義審判人的主。」(彼得前書2:23)不錯,當你身處壓力之下的時候,不要老想著要以牙還牙,應該向上帝禱告,求他幫助你保持自制。上帝一定會慷慨地「把聖靈賜給懇求他的人」。(路加福音11:13)對冒犯過你的人,與其還以顏色,倒不如主動跟對方談談。(馬太福音5:23,24)如果你長期被人欺負,也許對方是學校裡的惡霸,那就不要硬碰硬,你其實需要一些實用的方法來保護自己。 *

驅走憤恨

許多年輕人應用聖經原則,帶來了很好的結果。克爾齊娜是其中一個好例子。她在很小的時候被父母遺棄,後來有人領養了她。她說:「我那時很憤怒。我不明白親生媽媽為什麼要丟下我不理。於是我把怒氣發泄在養母身上。我有一個很蠢的想法,以為傷害了養母,某種程度上就等於向生母報復。於是我大聲謾罵、跺腳、發脾氣,無所不用其極。猛力關門是我的拿手好戲。我也習慣成自然地經常說:『我恨你!』一切都是因為我心裡滿了憤怒。現在驀然回首,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會作出這樣的事。」

克爾齊娜靠什麼來克制怒火呢?答案是:「看聖經!這是很重要的方法,因為耶和華了解我的感覺。」當克爾齊娜和家人看過《儆醒!》中針對他們的特殊情況而編寫的文章以後, *她得到了安慰。她回憶說:「我們一家人終於可以一起坐下,互相瞭解彼此的感覺了。」

你也能學會怎樣控制憤怒。當你面對被人嘲笑、欺負和苛待的問題時,請記住詩篇4:4的這句話:「你們激動,卻不要犯罪。」這句話能幫助你控制怒氣,不致一發不可收拾。

[腳注]

^ 18段 關於怎樣處理教師不公正、學校惡霸、惡意騷擾,請讀載於英語版《儆醒!》1984年2月8日刊,1985年8月22日刊,以及1989年8月8日刊的「青年人問……」文章。

^ 21段 請參閱《儆醒!》1996年5月8日刊以「領養孩子苦與樂」為題的文章。

[第15頁的圖片]

有時候克服嘲笑的最佳方法,就是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