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皮膚!
保護皮膚!
「人們沒有意識到,猛烈的陽光可能會破壞皮膚組織的基因。……日積月累就會導致皮膚癌,如同定時炸彈爆發。」——皮膚癌專家馬克·伯奇-梅欽醫生
皮膚是人體面積最大的器官。普通男子的皮膚平均面積為1.8平方米,女子為1.6平方米。皮膚含有感受器,可以感受到疼痛、觸摸、冷暖。皮膚是人體的第一道防線,抵禦嚴寒酷暑、保護身體不受傷害,同時抵擋毒素、化學品、污染物的侵害。皮膚還能保持身體的水分,防止水分流失。然而,皮膚本身也有潛在的敵人,那就是陽光。我們不禁要問,陽光不是生命所必需的嗎?
不錯,生命需要陽光。我們賴以生存的植物,要有陽光才能生長。另外,適量地 曬曬太陽能產生維生素D。維生素D幫助人體更易於吸收鈣質,使骨骼更強壯。可這不是說,適量的陽光有益健康,那就多多益善。太陽產生紫外線輻射(UV),一旦傷害皮膚,後果將無法挽回。其中一種後果就是提前衰老。
《保護皮膚》(英語)這本書發出警告,指出更大的危險:「紫外線破壞皮膚細胞的遺傳特性[主導細胞活動,如細胞分裂],使免疫力受損,還可能激活體內化學物質,繼而引發癌症。」人人談「癌」色變。皮膚癌究竟有多普遍呢?這樣緊張有根據嗎?
皮膚癌——現代瘟疫
《默克診療手冊》指出,皮膚癌是世上最常見的癌症。在美國,每6至7人中就有一個患上某種類型的皮膚癌。這個比例還在上升。威廉·萊恩醫生在他的著作《皮膚癌解答》一書中指出,「據現時估計,年介65歲的人有一半會患上某種類型的皮膚癌」。美國皮膚學院指出,美國每年死於惡性黑瘤的人數大約7500,而且患者數目還在上升。皮膚顏色較深的人得皮膚癌的機會率較低,但也有風險。
為什麼皮膚癌這麼普遍呢?導致皮膚癌的因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海拔、緯度、雲層厚薄、臭氧層的狀況等,但最主要的因素也許是在烈日下無遮掩地久曬。現今人們的生活方式改變了。在室內工作的人,放假時更渴望到海邊玩玩,登登山、滑滑雪。這些戶外活動越來越普遍。人們的衣著也跟以前不一樣。過去人們衣著端莊,男男女女都穿保守游泳裝。可是現在的游泳裝成了裸露裝,皮膚大多暴露在外,得皮膚癌的機會也相應增加了。居住在沙漠的貝都因人,穿著寬鬆的長袍,裹著頭巾,看來他們比我們更有先見之明,是不是呢?
皮膚癌——足以致命的惡疾
最常見的三種皮膚癌是,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和惡性黑瘤。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起先在皮膚表層生長,一般只有1毫米厚。這兩種皮膚癌跟黑瘤不同,看來是因為長期 曬太陽造成的,例如在戶外工作的人,身體部分大多裸露在外,如臉和手。 *癌症初期,患者的皮膚大多會出現小腫塊,或一個很易出血、不能癒合的小潰瘍。後來,潰瘍可能擴散,侵襲周邊的皮膚組織。大約百分之75的皮膚癌都是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雖不那麼常見,但更容易轉移或擴散,從最初的部位轉移到身體的其他地方。上述兩種非惡性黑瘤皮膚癌的治癒率最高,但如果延誤治療可能導致死亡,所以及早診治非常重要。
在皮膚癌中,惡性黑瘤只佔百分之5,開始於皮膚表層。黑瘤形成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短期曝曬,如室內工作的人在放假時在烈日下久曬。大約一半的惡性黑瘤從黑痣發展而來,特別是在上背部和小腿。
惡性黑瘤是最致命的一種皮膚癌,如果不及時治療,會侵入血管和淋巴所在的真皮。從那裡就會很快轉移。腫瘤學家拉里·內桑森醫生說:「如果治療及時,黑瘤的治癒率很高。另一方面,一旦病灶轉移就會產生抗藥性或抗拒放射治療。惡性黑瘤的病情發展就是這麼矛盾。」事實上,黑瘤病灶轉移的患者只有百分之2至3的人能活上5年。(參看第7頁附欄:惡性黑瘤的早期徵兆。)
哪些人容易得皮膚癌呢?除了長期暴露在陽光下,或短期曝曬的人群,膚色、頭髮、眼睛顏色較淺的人,長黑痣、雀斑的
人,家庭有這種病史的人特別容易得皮膚癌。膚色較深的人群得皮膚癌的機會少得多。但這是不是說,如果你把皮膚曬黑,就不太可能得皮膚癌呢?不是的。雖然曬黑皮膚是保護皮膚不受紫外線輻射曬傷的反應,但在曬黑過程中皮膚已經受到傷害,經常受傷會增加得皮膚癌的風險。治療皮膚癌
皮膚癌的治療方法有幾種:外科切除,刮削,電針刀手術,冷凍手術(低溫外科手術),放射療法。到底應該採用哪種療法,要看是哪種瘤,生在什麼部位,有多大和患者接受過什麼治療。要切除全部癌細胞,是個棘手的問題。有一種稱為莫氏手術的療法,藉顯微鏡之助調控切除的精確度,根除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很有效(治癒率達百分之95至99)。這種療法既能保留最多的健康皮膚組織,同時傷痕又不大顯眼。無論採用哪種療法,患者可能都要做皮膚組織再生手術。
美國國立老人學研究所說:「所有皮膚癌如果及時發現,在擴散前就及早延醫診治,都是可以治癒的。」所以,及早檢查是關鍵。但是,如何預防皮膚癌呢?
防曬有道
從小就學會防曬十分重要。根據美國防止皮膚癌基金會指出,大部分人「一生中曬太陽的時間,百分之80是在18歲之前。小孩在太陽底下曬出一個水泡,長大後長黑瘤的風險就增加一倍」。因為皮膚癌的潛伏期可能超過20年。(參看第8頁附欄:慎防曬傷的建議。)
澳大利亞皮膚癌的發病率很高,特別是惡性黑瘤。 *因為這個國家的人主要是膚色較淺的北歐移民,又聚居在陽光明媚的沿海地區。針對這些移民的一項調查顯示,他們到澳大利亞的年紀越小,得黑瘤的風險就越大,這就說明需要從小就學會防曬。澳大利亞政府積極推行運動,教育國民曬太陽的危險,使用「穿、戴、抹」的標語。意思是「穿上襯衫,戴上帽子,塗抹防曬液」。這些生活方式的適當調整,減低了這個國家年輕人得黑瘤的機會率。
在選擇防曬液方面,應當選用兼具阻隔太陽紫外線輻射(UVA和UVB)的產品。即使在陰天,百分之85的紫外線也能穿透雲層傷害皮膚。紫外線也能滲透到水裡。一些專家建議,防曬液的防曬系數(SPF)應當至少15。要知道SPF15有多強的防曬能力,以你一般在陽光下多久就會被灼傷的分鐘數目乘以15就行。要至少每兩小時塗一次防曬液,但這不表示防曬時間會加倍。
另外,《皮膚癌解答》警告,人不應該只因塗抹了防曬液,就以為萬無一失。沒有任何
一種防曬液是十足防曬,或完全預防皮膚癌的。事實上,假如以為塗抹了防曬液,就不愁長時間曝曬,那麼使用防曬液也許反倒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這本書說:「任何東西都不如良好的防曬習慣。穿戴防曬衣物,太陽最烈的時段呆在室內,是防皮膚癌的『有效』武器。」那麼在室內的「曬黑沙龍」利用太陽燈照曬皮膚,又有沒有問題呢?據估計,在「曬黑沙龍」待上20分鐘,就相當於在陽光下4小時。室內曬黑曾被認為是安全的,因為使用的主要是紫外線輻射(UVA),這種射線看來不會灼傷皮膚。但是《皮膚癌解答》指出:「現在人們發現紫外線輻射UVA比UVB更能滲入皮膚,導致皮膚癌,還會抑制免疫系統發揮作用。」《邁阿密先驅報》國際版的一篇研究報導說,每月光顧「曬黑沙龍」一次或多次的女性,「患黑瘤的機會增加百分之55」。
故此,對於防曬切不可掉以輕心。假如20年後或更久遠的將來,你不幸得了皮膚癌,別忘記,這也許是你今天曝曬之故。患了皮膚癌的人該怎樣應付呢?什麼能幫助他們應付呢?
[腳注]
^ 10段 紫外線輻射也會破壞表皮層的郎格爾漢斯細胞。郎格爾漢斯細胞發揮重要的免疫功能。《皮膚癌解答》說:「一些科學家認為,免疫系統受到破壞是造成皮膚癌的主要原因。」
^ 19段 根據新南威爾士癌症協會,「兩個澳大利亞人當中,就有一個患上某類型的皮膚癌」。在澳大利亞的昆士蘭,1998年黑瘤的發病率是15比1。
[第7頁的附欄或圖片]
惡性黑瘤的早期徵兆
1.兩邊不對稱 早期的黑瘤大多數兩邊不對稱。普通的黑痣呈圓形並對稱。
2.邊緣不規則 早期的黑瘤邊緣通常參差不齊,可能呈扇形或凹凸。普通的黑痣表面平滑,邊緣較規則。
3.顏色深淺不一 患部若呈棕色、褐色或黑色等不同的顏色,通常都是黑瘤的最初徵兆。隨著黑瘤越長越大,可能出現紅色、白色和藍色。普通黑痣通常只呈棕色。
4.直徑 早期的黑瘤要比普通的黑痣大,而且會逐漸擴大,直徑可超過6毫米。
[鳴謝]
資料來源:美國防止皮膚癌基金會。
皮膚樣本:Images courtesy of the Skin Cancer Foundation, New York, NY, www.skincancer.org
[第8頁的附欄或圖片]
慎防曬傷的建議
1.避免過度曬太陽,特別是早上10點至下午4點,太陽紫外線最強的時段。
2.至少每三個月從頭到腳檢查皮膚一遍。
3.出外時,塗抹防曬系數(SPF)至少15的防曬液。出門前30分鐘塗抹,然後每兩小時塗一次。(六個月以下的嬰孩不該塗抹防曬液。)
4.教導孩子從小學會防曬,因為小時候曬傷可能導致長大後得皮膚癌。
5.穿戴防曬衣物,如長褲、長袖襯衫、寬邊帽及防紫外線的太陽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