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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良善正直」就可以了嗎?

「為人良善正直」就可以了嗎?

聖經的觀點

「為人良善正直」就可以了嗎?

一個名叫阿莉森的年輕女子說:「我好好地過每天的生活,努力做個好人。」許多人也和她一樣,認為這種態度足以符合上帝的要求。

有些人認為,只要人大體上是良善正直的,哪怕人犯了什麼嚴重的罪,上帝也不會計較。他們相信上帝常常寬恕人,很少責備人。

當然,對於「為人良善正直」,不同的人有著不同意見。聖經是怎麼說的?我們必須怎樣做才能得蒙上帝悅納?怎樣才算得上是他眼中良善正直的人?

接受造物主的指引

耶和華上帝是我們的造物主,他有權給我們道德方面的指引。(啟示錄4:11)上帝通過聖經的律法和原則,不但指引我們的行為,也教導我們怎樣崇拜他。上帝對他的子民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凡我吩咐你們的,都要遵行。這樣,你們就必做我的子民,我也做你們的上帝」。(耶利米書11:4

由此可見,上帝眼中「良善正直」的人需要學習上帝的標準,並要在生活上作出改變,才能符合這些標準。試想想,如果你想做某人的朋友,你自然而然地就會想知道他喜歡人怎樣對待他。然後,你會以他喜歡的方式行事為人。聖經指出,我們也可以像族長亞伯拉罕那樣做耶和華的朋友,也就是成為蒙他悅納的人。(雅各書2:23)此外,既然上帝的標準比我們的標準高得多,我們不能期望他為了認同我們的價值觀而降低自己的標準。(以賽亞書55:8,9

服從的心很重要

如果我們忽視某些誡命,上帝真的會不高興嗎?有些人可能認為有些誡命「不重要」,服不服從也無關緊要。然而,上帝制定的律法沒有一條是可以忽視的。請留意,聖經的約翰一書5:3沒有把上帝的誡命分別為重要的和不重要的,這節經文只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愛他了」。我們盡力遵守上帝的全部律法,就表明自己不自私地全心愛上帝。(馬太福音22:37

耶和華並不嚴苛,沒有要求我們做得十全十美。只要我們對自己的過犯衷心悔改,並且努力避免重蹈覆轍,他就願意寬恕我們。(詩篇103:12-14;使徒行傳3:19)可是,我們要是蓄意漠視某些律法,以為在其他事上表現服從就能將功補過,這樣做可以嗎?聖經的一個事例表明這樣做是行不通的。

以色列國的掃羅王就沒有遵守上帝的所有誡命。在與亞瑪力人作戰時,他得到指示,不要憐恤敵人的牲畜,反要通通殺掉。雖然掃羅遵守了其他的指示,卻違反了這條命令,留下了「上好的牛羊」。為什麼呢?他和人民想將這些牛羊據為己有。(撒母耳記上15:2-9

先知撒母耳問掃羅為什麼他違背上帝的命令,掃羅斷然否認,還說自己遵守了上帝的命令。他指出他和人民所做了的好事,包括獻祭物給耶和華。撒母耳問道:「耶和華喜悅全燒祭和祭牲,哪裡像喜悅人聽從耶和華的話呢?服從勝於獻祭,聽命勝於公羊的脂肪。」(撒母耳記上15:17-22)由此可見,我們在某些事上要是沒有服從上帝,就不能藉著獻祭或做其他善工來將功補過。

上帝的標準,愛心的明證

耶和華充滿愛心,沒有讓我們揣測怎樣做才能令他歡喜。他在聖經裡給我們清晰明確的道德指引,就好像對我們說:「這才是正路,你們走這條路才對。」(以賽亞書30:21)今天世人對道德標準的意見莫衷一是,我們聽從上帝的指引,就不會無所適從。我們可以肯定,上帝的指引總是對我們有好處的,聖經說:他「教導你使你得益處」。(以賽亞書48:17,18

自行決定「良善正直」的標準,有什麼危險呢?我們都遺傳了自私自利的傾向。我們的心會欺騙我們。(耶利米書17:9)我們可能認為上帝的律法要求過高,難於遵守,於是很容易就會將這些要求視為無關重要。

舉例說,兩個未婚的人可能決定發生性關係。他們認為,這純粹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與其他人無關。他們也許知道自己的行為不符合聖經標準,但可能認為既然「不傷及他人」,上帝很可能並不反對。他們受慾望驅使,對這種行為的嚴重性和後果視而不見。聖經警告說:「人以為是正途的路,最終竟是死亡之道。」(箴言14:12

耶和華的所有律法都顯示出他深愛人類,他不想我們受苦。漠視上帝就性道德或其他行為所立定的標準,不能使人獲致快樂和成功。對許多人來說,這樣做反而使他們的生活添加了許多煩惱。另一方面,聽從上帝的律法,可以幫助我們為人良善正直,過道德清白的生活,因為遵從上帝的律法,可以避免傷害自己和別人。(詩篇19:7-11

如果你真心渴望成為上帝眼中良善正直的人,那麼就要竭力聽從他的指引。你會親身體驗到「[耶和華]的誡命並不是沉重的負擔」。(約翰一書5:3

你有沒有想過……

▪ 為什麼我們要接受造物主的指引?(啟示錄4:11

▪ 我們必須遵守上帝的所有誡命嗎?(約翰一書5:3

▪ 為什麼自行決定道德標準是不明智的?(箴言14:12;耶利米書17:9

[第21頁的圖片]

在道德方面,你懷有上帝的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