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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受人珍愛卻屢遭禁制

聖經——受人珍愛卻屢遭禁制

聖經——受人珍愛卻屢遭禁制

公元16世紀為人稱道的荷蘭學者伊拉斯謨寫道:「我但願聖經各卷能被譯成所有語言。」

伊拉斯謨夢寐以求的是,人人都有機會閱讀和明白聖經。可是聖經的敵人卻猛烈反對這樣的主張。事實上,當時的歐洲是個極度危險的地方;人對聖經的內容稍表好奇都可能招惹殺身之禍。英國國會通過一條法案下令:「任何人閱讀英語聖經,他的田地、動產、不動產都會被沒收,自己也有喪命之虞。如果他們獲赦罪之後繼續冥頑不靈,故態復萌,就應首先因背叛英王遭受絞刑,繼而因離經叛道,得罪上帝而遭受焚屍的處分。」

在歐洲大陸,天主教異端裁判所決心搜捕一切「異端」教派。法國的韋爾多派尤其飽受迫害,因為「雖然當局全面禁止平信徒向人傳道和講解聖經」,他們仍習以為常地向人傳講「福音書、使徒書信和聖經其他經書的教訓」。無數男女只因為深愛聖經,就遭受慘無人道的酷刑和極度痛苦的死亡。他們冒著遭受最嚴厲處分的危險,僅為了要誦讀主禱文或十誡,並且把這些經文傳授給兒女。

許多乘船抵達北美洲開拓殖民地的人繼續深愛上帝的話語。《私生活簡史——文藝復興時期的情懷》說,在早期的美國,「閱讀和宗教結下不解之緣,結果建立了一種純粹以熟諳聖經為基礎的文化」。事實上,1767年在波士頓刊登的一篇講道辭,建議人「要勤於研讀聖經,每朝每晚都讀一章聖經」。

據加利福尼亞州文圖拉的巴爾納研究小組透露,九成以上的美國人平均每人擁有三本聖經。最近一個研究顯示,雖然在美國人們仍然很尊重聖經,但「撥出時間研讀聖經,把聖經教訓應用出來,……已是明日黃花了」。大多數人對聖經內容只略知一二。一份報章的專欄作家評論說:「很少人認為[聖經]對目前種種難題和憂慮仍發揮重要影響。」

世俗思想大行其道

一種流行見解是,人只要憑著理智和互助精神,就能夠使生活成功。在一般人眼中,聖經並不是事實和真理,只是許多討論宗教見解和個人經歷的書之一而已。

既然如此,大多數人怎樣應付人生各種越趨複雜和令人困擾的問題呢?他們都在靈性上處於真空狀態,沒有肯確的道德指南和宗教引導。他們彷彿一艘沒有舵的船,「被各樣[人為]教義的風帶前帶後,就是……用狡猾施展謬妄之詭計造出來的」。——以弗所書4:14,《聖經》,呂振中譯。

既然這樣,我們就必須問問,聖經僅是一本普通的宗教典籍嗎?抑或它的確是上帝的話語,其中含有切合實際、至為重要的資料?(提摩太後書3:16,17)聖經值得我們認真查考嗎?下一篇文章會探討這些問題。

[第3頁的圖片]

伊拉斯謨

[鳴謝]

From the book Deutsche Kulturgeschichte

[第4頁的圖片]

韋爾多派尤其飽受迫害,因為他們用聖經向人傳道

[鳴謝]

Stichting Atlas van Stolk, Rotterd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