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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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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妻子既要忠於上帝也要順服丈夫。如果丈夫不信主,他要慶祝節日,妻子該怎麼辦呢?

基督徒妻子必須運用智慧,隨機應變,才能既忠於上帝,也順服丈夫。可是,她努力履行這兩方面的義務是對的。耶穌曾就類似的情況提出忠告:「因此,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上帝之物要還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他所談論的,是對政府的義務。基督徒後來受到吩咐要順服當權者。(羅馬書13:1)然而,耶穌的勸告有助於妻子忠於上帝,而且按照聖經的原則順服丈夫,無論丈夫是信主的,還是不信主的。

熟悉聖經的人都不會否認,聖經強調基督徒首先要服從全能的上帝,時刻忠於他。(使徒行傳5:29)可是在不少情況下,真正崇拜上帝的人能夠服從當權者,又不違犯上帝的崇高律法。

但以理書第3章記載有關三個希伯來青年的事例,頗具啟發性。統治者尼布甲尼撒下令,要三個希伯來青年和其他人參加杜拉平原上的崇拜活動。三個希伯來青年知道,將要舉行的崇拜儀式是為假神而設的。要是可能,他們寧願缺席也不願參與。也許但以理找到理由不用出席,他們三人卻找不到。 *因此,他們只好遵命到杜拉平原去。可是,他們已經下定決心絕不參與錯誤的宗教儀式,他們果然做到了。——但以理書3:1-18

照樣,過節期間,不信主的丈夫也許要求妻子辦一些她不願意辦的事。例如:囑咐妻子做幾道菜,好讓他和其他人慶祝節日。或者丈夫要求整家人(包括妻子)在那天一起去探望親戚,純粹吃一頓飯或聯絡一下感情。又或者丈夫在妻子出外購物的時候,要妻子幫他買些過節用的食品、賀卡、禮物和包裝紙等。

基督徒妻子決心不參與錯誤的宗教儀式,但對丈夫的這些要求,她該怎麼辦呢?丈夫是一家之主,上帝的話語說:「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丈夫,這在主看來是合適的。」(歌羅西書3:18)在上述情況下,基督徒妻子能夠既忠於上帝也順服丈夫嗎?既然服從耶和華是最重要的事,她必須決定,怎樣做才能既順從丈夫的要求,又不違犯上帝的命令。

平時,丈夫也會囑咐妻子做幾道他喜歡吃的菜,或是他習慣在某個季節吃的。妻子自然樂意藉此表達愛意,同時承認丈夫是一家之主。如果丈夫在過節期間提出同樣的要求,妻子也會照樣做嗎?有些基督徒妻子也許能本著清白的良心這樣做,就像每天都為家人煮飯做菜一樣。忠心的基督徒無疑不會把這件事跟慶祝節日扯上關係,即使她丈夫有這個意思也一樣。照樣,妻子會在年中不同的日子,陪同丈夫前往探望親戚。如果這是個節日,她也可以這樣做嗎?妻子購物的時候,一般也會順便替丈夫買些用品,而不用過問,對嗎?

當然,基督徒妻子也該顧及別人,留意事情對別人造成的影響。(腓立比書2:4)基督徒妻子不想別人以為她慶祝節日,就像三個希伯來青年也許不想別人看見他們前往杜拉平原一樣。所以,她可以告訴丈夫自己深愛並尊重他,然後機巧地跟丈夫商量,言詞得體。這樣,丈夫就可能看出,他要妻子參與某些宗教活動,只會令雙方陷於尷尬的局面,實在不智。考慮過妻子的感受,也許他可以自行辦理跟節日有關的事。事前心平氣和地商量一下,問題也許能夠迎刃而解,而不用傷害彼此間的感情。——箴言22:3

總的來說,忠心的基督徒必須權衡事情的輕重,然後做出決定。他們必須首先服從上帝,像那三個希伯來青年一樣。(哥林多前書10:31)緊記這點之餘,基督徒不論在家庭還是在社會的層面上,對於沒有違犯基督教信仰的事,就要自行決定該怎樣做,好顯出順服權威的態度。

[腳注]

^ 5段 見《守望台》2001年8月1日刊的「讀者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