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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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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地,送結婚禮物是個普遍的習俗。那麼,送禮物和收禮物的人應該注意什麼聖經原則呢?

我們在適當的場合,本著正當的動機給親朋好友送禮物,這是聖經讚許的。事實上,聖經鼓勵真基督徒要效法耶和華,表現慷慨的精神。(雅各書1:17)使徒保羅敦促基督徒同工說:「不要忘記行善和施與,因為這樣的祭,上帝是十分喜歡的。」因此,基督徒都應該樂於施與,慷慨大方。(希伯來書13:16;路加福音6:38

關於送結婚禮物的安排,一些國家有以下的習俗:準備結婚的人定下婚期以後,會到某家百貨商店挑選禮品,開列出禮品的清單。親友們收到結婚請柬後,就可以到指定的商店,從清單上認購禮品。這個安排是有好處的,一來親友可以省掉不少挑禮物的時間,二來主人家也不會收到許多不合用的禮物。

當然,送禮的安排是準備結婚的人必須自行決定的問題。可是,基督徒凡事都應該謹慎,以免違反聖經的原則。舉例說,如果準新郎新娘挑的禮品都很昂貴,會引起什麼問題呢?這樣,家境不富裕的親友也許就無力認購禮品了。他們也許覺得不好意思帶著薄禮出席婚宴,就乾脆推卻邀請。一個基督徒姊妹說出心聲:「不知怎的,送結婚禮物成了重擔,叫我吃不消。我一向待人慷慨,可是,現在我再嘗不到施與的喜樂了。」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如果變成叫別人為難的事,就會因此大打折扣了!

顯然,辦喜事的人不該讓親友覺得,只有在指定商店購買的貴重禮物才算體面。耶穌基督清楚指出,上帝賞識的是施與背後的心意和精神,而不是禮物本身的價值。(路加福音21:1-4)關於樂善好施的精神,使徒保羅說:「各人要照心裡所決定的去做,不要勉強,不要作難,因為上帝喜愛捐得快樂的人。」(哥林多後書9:7

從聖經的觀點看來,人在禮物中寫上自己的姓名,當然沒什麼不妥。可是,按照一些國家的習慣,主人會公開宣布送禮者的名字,那就會引起問題了。首先,送禮的人也許按著馬太福音6:3的精神作饋贈,他們不想張揚,更不想炫耀自己。經文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另一些人也許覺得,禮物所傳達的是個人的心意,跟其他人毫無關係。再說,這種做法難免會令送禮的人互相比較禮物的厚薄,甚至「挑起競爭」。(加拉太書5:26)身為基督徒,我們絕不想令任何人感到不自在或難堪。(彼得前書3:8

沒錯,只要我們按照聖經的原則行事,送禮物就是一大樂事了。(使徒行傳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