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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信賴?

誰可信賴?

誰可信賴?

1989年柏林圍牆倒下之後,許多鮮為人知的秘密都被揭露出來。 就說莉迪婭 *吧。她駭然發現前東德政權執政期間,國家安全局一直記錄她的私人活動。叫她更為震驚的是,提供資料的人原來就是她的丈夫。一個她本可以絕對信任的人,竟然出賣了她。

倫敦《泰晤士報》報導,老先生羅伯特「極為尊重、欽佩和信任」他的醫生。據稱,這個醫生「對病人關懷備至」。一天,羅伯特突然死去。是心臟病發作?還是中風?都不是。當局指出,那醫生曾到羅伯特家中,悄悄給他注射了毒藥,羅伯特和家人對此毫不知情。羅伯特看來是給謀殺了,兇手還是一個他完全信任的人。

莉迪婭和羅伯特都被自己信任的人出賣,受到很大的傷害。其他人的經歷不一定那麼嚴重。然而在生活中,我們所信任的人有負我們所望,卻是常有的事。德國一個著名民意調查機構出版的《阿倫斯巴赫民意調查1998-2002年刊》透露,在一次調查中,百分之86的受訪者都說曾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辜負。你可能也有類似的經歷。難怪在2002年瑞士的《新蘇黎世報》指出,「過去幾十年,在西方工業國家,人們越來越難以互相信任」。

建立經年,旦夕可毀

信任是什麼意思?所謂信任某人,就是相信那人對你忠實、真誠,不會蓄意傷害你。信任要經年累月才能建立起來,但在一瞬間就能破壞無遺。許多人發覺,自己信任別人,反倒被人辜負。無怪乎現代人那麼容易猜疑別人。2002年,德國的一個調查顯示,「不及三分之一的青年對別人有最起碼的信任」。

以下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想想:既然可能失望,我們還應該信任別人嗎?誰真的值得我們信賴呢?

[腳注]

^ 2段 不是真名

[第3頁的精選語句]

根據調查,百分之86的受訪者表示曾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辜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