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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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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見證人接受含有血液提取物的醫療產品嗎?

以下答案曾在2000年6月15日刊登載。

基本的答案是,耶和華見證人絕不接受輸血。我們堅決相信,上帝就血所頒布的法律是不會為了迎合搖擺不定的見解而改變的。不過,由於現在血液可以分離出四種主要成分,主要成分又可以提取出其他物質,新問題就出現了。基督徒要決定是否接受上述這類產品,不該只考慮到事情可能有什麼醫療效益和風險。相反,他最關心的應該是聖經的觀點,以及他的決定會怎樣影響自己跟全能上帝的關係。

主要的問題倒相當簡單。考慮一下若干經文、歷史和醫學的發展,我們就可以看出答案。

耶和華上帝告訴人類的共同祖先挪亞,必須把血視為特別的東西。(創世記9:3,4)後來,上帝向以色列人頒布的法律顯示,血是神聖的:「任何以色列人或在你們那裡的外族居民如果吃了血,不管是什麼血,我都會跟這個吃血的人翻臉。」如果以色列人違反法律,他就會玷污同胞,因此上帝補充說:「[我會]把他處死。」(利未記17:10)到了公元1世紀,使徒和長老在耶路撒冷的一個會議中發布命令,說基督徒必須「禁戒血」。「禁戒血」跟戒絕淫亂和棄絕偶像崇拜是同樣重要的。(使徒行傳15:28,29

在當時,「禁戒」血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基督徒決不吃血,不管是鮮血還是凝固的血。他們不會吃沒放血的動物的肉,或任何加添了血的食物,例如血香腸。人要是吃上述任何東西,就是違反了上帝的法律。(撒母耳記上14:32,33

在古代,大多數人都不把吃血當作一回事。我們從德爾圖良(公元2至3世紀)的著作可以看出這點。當時,有人誣衊基督徒,說他們吃血,德爾圖良就加以反駁,談到有些部族以嘗血來確認條約。他也說:「競技場有表演的時候,[有些]異教徒貪婪地搶著喝競技場上那些邪惡罪犯流出來的鮮血……要用來治療自己的癲癇症。」

對基督徒來說,這些做法(儘管有些羅馬人為了健康理由而吃血)都是不對的。德爾圖良寫道:「我們在日常飲食裡連動物的血也不吃。」羅馬人以加了血的食物去試驗真基督徒的忠誠。德爾圖良說:「我倒想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們清楚知道[基督徒]連動物的血也避而不吃,你們還以為他們會貪愛人血嗎?」

今天,醫生建議輸血的時候,人多半不會想到事情跟全能上帝的法律有關。耶和華見證人固然渴望能保全生命,卻更決心服從上帝就血所頒布的法律。從目前的醫療措施來看,這意味著什麼呢?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給病人輸全血的療法變得很普遍。耶和華見證人清楚看出,這樣做是跟上帝的法律背道而馳的;我們今天的想法依然一樣。不過,醫學隨著時代改變了,今天,給病人輸的往往不是全血,而是血的主要成分;這些成分包括:(1)紅細胞(紅血球);(2)白細胞(白血球);(3)血小板;(4)血漿,即血液中的液體部分。醫生也許會根據病人的情況,給病人輸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或血漿。由於醫生可選擇輸血液的哪種主要成分,一個單位的血就可以分配給更多的病人。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不論是輸全血,還是輸入其四種主要成分,都違反了上帝的法律。值得注意的是,見證人聽從聖經的吩咐,緊守立場,結果免除了不少風險,包括通過輸血感染肝炎或愛滋病等。

可是,由於血液經處理後不僅可分離出其主要成分,還可以從主要成分提取出其他物質,問題就出現了。醫護人員是怎樣使用血液中的這些提取物的呢?基督徒要決定是否接受這些提取物,該考慮一些什麼因素?

血的構成十分複雜。即使是血漿,當中百分之90都是水分,也含有多種激素、無機鹽、酶,以及像礦物和糖等營養素。血漿還含有若干蛋白質,例如:白蛋白、凝血因子和各種抵禦疾病的抗體。技術員可以從血漿分離出許多血漿蛋白來,然後加以使用。舉個例,血友病患者容易失血,醫生常會給他們輸凝血因子VIII(第八凝血因子)。當人已經確診某些疾病或者有感染的風險,醫生也許會建議他注射丙種球蛋白;這類蛋白質是從已具有免疫力的人的血漿中提取出來的。其他血漿蛋白也具有醫藥用途。上述這些資料旨在說明,血液的一種主要成分(血漿)可以經過處理而提取出不同的物質來。 *

像血漿一樣,血液的其他主要成分(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也可以進一步提取出一些物質。例如,技術員可從白細胞提取干擾素和白細胞介素,用來治療某些病毒感染和癌症。從血小板能提取出有助於傷口復原的因子。有些藥物,其成分涉及(至少在起初階段)從血液成分提取出來的東西,也在研究之列。這類療法往往不是給病人輸入血的主要成分,而是血液提取物。基督徒應當接受這些血液提取物嗎?我們不能肯定地說應當或不應當。聖經並沒有詳細論述這件事,所以基督徒必須根據自己良心的指引,在上帝面前自行決定。

有些基督徒拒絕採用任何血液製品;即使這些血液製品含有從血液主要成分而來的提取物,能使人暫時具有被動免疫力,他們也不願接受。他們認為,上帝吩咐人「禁戒血」的意思正是這樣。他們是根據上帝向以色列人頒布的法律——生物流出的血要「倒在地上」——作出推斷的。(申命記12:22-24)這條法律跟現在討論的問題有什麼關係呢?因為要製成丙種球蛋白,以及從血液提取出凝血因子等東西,就必須先收集血液,加以處理。因此,有些基督徒拒絕採用這些血液製品,就像他們拒絕輸全血或四種主要成分一樣。他們根據良心的指引誠懇地採取這個立場,別人應該尊重他們的決定。

其他基督徒的決定卻不一樣。他們同樣拒絕輸全血、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或血漿,但如果一些藥物含有的只是由血液主要成分提取出來的物質,他們也許會讓醫生用這類藥物治療他們。即使這樣,他們的決定也不一定在每方面都完全一樣。一個基督徒也許接受丙種球蛋白注射,但如果藥物含有若干成分,是從紅細胞或白細胞提取出來的,他們卻不一定接受注射。話說回來,以整體來說,為什麼有些基督徒認為他們可以接受這些血液提取物呢?

《守望台》1990年8月1日刊的「讀者來函」指出,孕婦血液中的血漿蛋白(血漿中的成分)可進入胎兒的獨立血液系統裡,母親通過這個方式把免疫球蛋白輸送給胎兒,賦予胎兒寶貴的免疫力。另一方面,胚胎的紅細胞結束正常的壽命後,有攜帶氧氣能力的部分就起了變化。當中有些變成膽紅素,然後穿過胎盤進入母體,隨母親的排泄物排出體外。有些基督徒也許因而認為,既然血液的某些物質可以在這種自然的情況下傳給另一個人,他們也可以接受從血漿或血細胞提取出來的物質。

既然人們對這個問題意見不一,各自根據良心的指引而作的決定也可能有所不同,這個問題是不是無關重要的呢?不,這是一件嚴肅的事。但基本的道理很簡單。上述資料表明,耶和華見證人決不輸血,不管是全血還是血液的主要成分。聖經明令吩咐基督徒要「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淫亂」。(使徒行傳15:29)至於從血液任何一種主要成分中提取出來的物質,每個基督徒就得深思熟慮,根據良心的指引自行決定是否接受。

如果療法看來能即時見效,不少人都會樂意採用,就算明知某種療法,例如使用血液製品的療法帶有若干風險,他們也照樣接受。不過,真基督徒卻不會單看事情的表面,相反,我們會盡力開闊眼界,對事情懷有更合理平衡的看法。醫護人員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耶和華見證人深表賞識之餘,也會衡量各種療法的風險與好處。可是,事情如果涉及血液製品,耶和華見證人就會小心謹慎,把上帝的觀點(既然生命來自他)以及自己跟他的個人關係看得更重要。(詩篇36:9

詩篇執筆者寫道:「耶和華上帝是太陽,是盾牌;他賜給人恩惠和榮耀。耶和華不會留下任何美福不賜給行事忠義的人。……耶和華啊,信賴你的人多麼有福!」基督徒可以像詩篇執筆者一樣對上帝滿懷信心,是何等美好的福分!(詩篇84:11,12

[腳注]

^ 13段 請參看《守望台》1979年7月15日刊和1994年10月1日刊的「讀者來函」。製藥公司已利用基因重組技術研製出一些產品。這些產品都不是從血液中提取出來的。醫生也許建議使用這類產品,以取代以往採用的血液提取物。

[第31頁的附欄]

你可以向醫生提出的問題

如果醫生建議你接受的手術或治療可能涉及血液製品,你可以問:

我是耶和華見證人,在任何情況下,我決不接受輸血(不管輸的是全血、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還是血漿)。這是有關的所有醫護人員都知道的嗎?

如果醫生建議採用的藥物可能是由血漿、紅細胞、白細胞或血小板製成的,你可以問:

這種藥物是由血的四種主要成分當中的一種製成的嗎?如果是,你可以解釋一下藥物有什麼成分嗎?

這種由血衍生的藥物要用多少劑量?會怎樣使用?

如果我根據良心的指引接受這種含有血液提取物的藥物,有哪些醫療風險呢?

如果我根據良心的指引拒絕採用這種含有血液提取物的藥物,還有什麼其他療法嗎?

我再考慮一下,決定了以後,我可以什麼時候告訴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