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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為兒女積存什麼財富?

你該為兒女積存什麼財富?

你該為兒女積存什麼財富?

帕夫洛斯住在南歐,有一個7歲的兒子和兩個女兒,分別是13和11歲。他有個夢想,就是終有一天,能給兩個女兒每人買一套房子,還給兒子預備一盤小生意。為了有足夠金錢實現夢想,他一星期七天都起早摸黑地工作,所以很少時間陪伴家人。妻子索菲婭想到兒女將來成家立室,會需要很多用品,從銀製的餐具、瓷質的碗盆,到亞麻布的床單、檯布等。於是,她也勤懇工作,好掙錢來開始購買這些東西。夫婦倆為何如此辛苦勞碌呢?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說:「當然是為了兒女啊!」

環球各地有許多父母,也跟帕夫洛斯夫婦一樣,甘願為了兒女的幸福付出一切。他們有的為兒女積蓄錢財,有的煞費苦心讓兒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好使他們將來找到足以謀生的工作。不少父母認為,這樣處處為兒女著想,就是給他們留下一份關愛。可是,這些父母往往也因為要向社會和親友看齊而感到壓力大增。既是這樣,為人父母者很想知道:父母該為兒女付出多少?

為兒女積蓄

基督徒父母自然想照顧自己的親生骨肉,此外,聖經也表明養育兒女是父母的天職。使徒保羅告訴當日的基督徒說:「從來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蓄,而是父母為兒女積蓄。」(哥林多後書12:14)他進一步指出,父母要把照顧兒女視為一項嚴肅的職責,說:「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摩太前書5:8)聖經的許多例子表明,上帝的古代僕人重視把產業傳給下一代。(路得記2:19,20;3:9-13;4:1-22;約伯記42:15

不過有時候,父母可能會過度關心為兒女積蓄財富。原因是什麼?馬諾利斯是個父親,從南歐移居到美國。他指出一個原因,說:「有些父母由於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磨難,又曾經捱飢抵餓、忍受貧窮,所以決心不讓兒女受苦,要他們活得快樂。」他接著說:「有些父母過度關心積財,好讓兒女有幸福生活的基礎,結果損害了健康。」事實上,有些父母節衣縮食,生活刻苦,就是為了要積蓄財富給兒女。但這是明智的嗎?

「是空虛,也是大禍」

古代的以色列君王所羅門論到財富說:「我恨惡我一切辛勞的成果。我在天日之下辛勞得來的,竟要留給我以後的人。那個人到底是智是愚,有誰知道呢?他卻要接管我一切辛勞的成果,就是我在天日之下用智慧辛勞得來的。這也是空虛。……有人用智慧、知識、技能,辛勞苦幹,他的成果卻歸給沒有辛勞過的人。這也是空虛,也是大禍。」(傳道書2:18-21

正如所羅門解釋,人既不勞而獲,就未必珍惜承繼得來的財富。結果,父母辛苦留給兒女的,可能被兒女任意糟蹋,甚至揮霍淨盡。(路加福音15:11-16)這實在「是空虛,也是大禍」!

是貪婪的誘因

父母也需要考慮另一些情況。一些地方的文化習俗很重視留下財富給兒女,及為兒女準備聘禮和嫁妝。這也許會誘發兒女的貪念,他們可能要求房屋或昂貴的嫁妝,令父母難於負擔。勞卡斯是個父親,來自希臘。他慨嘆:「家中如果有兩三個女兒,做父親的就頭痛了。女兒覺得別人的父母很慷慨,積蓄許多財物,給女兒作嫁妝,相比之下,自己父母所能給的,卻是不多。她們可能說,嫁妝如果不足夠,就很難找到對象。」

前文提到的馬諾利斯說:「男子可能故意拖延婚事,直至準新娘的父母答應給女兒嫁妝,通常是房屋或一筆可觀的金錢。這樣的行為跟勒索沒有兩樣。」

聖經警告人要提防各樣的貪婪。所羅門寫道:「當初貪心取得產業,將來還是無福消受。」(箴言20:21)使徒保羅也說,「貪財是一切禍害的根源」。(提摩太前書6:10;以弗所書5:5

「有智慧之餘又有產業」

誠然,產業有其價值,但智慧更可貴。所羅門王說:「有智慧之餘又有產業是好的……智慧能保護人,就像金錢能保護人一樣;但智慧能保全明智人的生命,這就是知識的益處。」(傳道書7:11,12;箴言2:7;3:21)金錢能在若干方面保護人,滿足人的物質需要,但金錢是可以失去的。另一方面,如果人有智慧,就意味著能運用知識去解決問題,達到目標,所以智慧能保護人,使人不致行事愚昧。如果智慧是以敬畏上帝為本,人也許可以在上帝將臨的新世界得享永生。這是多寶貴的福分!(彼得後書3:13

基督徒父母要表現這種智慧,為自己和兒女確定生活的重心。(腓立比書1:10)他們不該如此重視積蓄財富,以致把屬靈事物視為次要。耶穌鼓勵他的跟從者說:「你們要不斷先追求[上帝的]王國和他的正義,這一切別的東西也必賜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父母如果為家人定立屬靈的目標,就必定獲得豐盛的獎賞。智慧的所羅門王寫道:「義人的父親,必然喜樂;生有智慧的兒子,必因兒子歡喜。你的父母都歡喜,生你的母親必喜樂。」(箴言23:24,25

恆久的產業

儘管古代的以色列人很珍視祖傳的產業,耶和華卻提醒他們:「今天我吩咐你的這些話,你要記在心上,也要反覆教導兒女,無論在家還是走路,躺下還是起來,都要教導他們。」(申命記6:6,7;列王紀上21:2-6)基督徒父母也同樣受到勸勉:「要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兒女],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

做父母的,若以屬靈的事為重,就意識到照顧家人也包括教導兒女認識聖經。安德烈亞有三個孩子,他說:「兒女如果學會在生活上實踐聖經原則,就會得到良好裝備去應付未來。」父母若為兒女積存屬靈產業,就也會竭力幫助他們跟造物主培養親密的關係。(提摩太前書6:19

父母們,你們有沒有想過幫助兒女貫徹屬靈目標呢?比如說,如果兒女正參與全時傳道工作,父母可以為他們做什麼呢?全時傳道員雖然不該要求或期望別人給他們經濟上的支持,仁愛的父母卻可能會按兒女的需要給他們幫助,好使他們留在全時服務的崗位上。(羅馬書12:13;撒母耳記上2:18,19;腓立比書4:14-18)這些父母樂於支持兒女,耶和華一定十分賞識。

所以父母該給兒女什麼呢?基督徒父母除了提供物質所需,還要留給兒女一份豐厚的屬靈產業。這樣,兒女就能享有恆久的裨益。詩篇37:18的話所言不虛:「耶和華知道純全人的日子,他們的產業必能萬世長存。」

[第26,27頁的圖片]

你想兒女享有怎樣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