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行事必定正確
耶和華行事必定正確
耶和華所做的事盡都正義。——詩篇145:17
1.如果有人妄論你,你有什麼感覺?這種經歷讓人學到什麼?
曾有人對你妄下結論嗎?他對事情一知半解,卻懷疑你的動機,質疑你的行動。經歷這樣的事,你自然覺得很不好受,這是人之常情。這種不愉快的經歷能夠讓人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如果對事情一知半解,就不該以偏概全,妄下結論。
2,3.由於聖經中有些記載乍看令人困惑,一些人有什麼反應?關於耶和華,聖經怎樣說?
2 我們也該切記以上教訓,對耶和華所做的事不要貿然論斷。為什麼呢?因為有時我們一看到聖經中的某些記載,例如崇拜耶和華的人所做的某些事、耶和華昔日執行的某些判決,就很容易妄下結論。這些記載所披露的細節並不多,無法盡釋我們心中的疑團。遺憾的是,有些人因此就批評這些聖經記載,甚至質疑上帝是否正義,是否公正。但聖經說:「耶和華所做的事盡都正義」。(詩篇145:17)上帝的話語也向我們保證,耶和華「絕不會行惡」。(約伯記34:12;詩篇37:28)請想想,人們妄論上帝,他心中必定十分難受!
3 以下會用五個理由來說明,我們為何不該質疑耶和華的判決。然後謹記這五個理由,看看聖經中的兩個記載。有些人曾對這兩個記載感到困惑。
為何不該質疑耶和華的判決?
4.深思上帝所採取的行動時,我們該謹記什麼?請舉例說明。
4 第一,耶和華對一切瞭如指掌,但我們並非無所不知。因此,深思耶和華所採取的行動時,應該謹記自己所知有限。且舉個例。某法官向來公正嚴明,盡人皆知。他剛審理完一宗案件,作出了裁決。如果有人不了解案情的來龍去脈,或不清楚有關法例,就貿然批評法官,你對這個人有什麼看法呢?對事情一知半解就妄下結論是愚蠢的。(箴言18:13)區區凡人竟批評「審判全地的主」,不是更愚蠢嗎?(創世記18:25)
5.在聖經中讀到上帝把某些人定罪處決時,不該忘記什麼?
5 第二,上帝跟人不同,他能夠洞悉人心。(撒母耳記上16:7)聖經說:「我耶和華是探察內心、察驗肺腑的,要照各人的行為和各人做事的結果回報人。」(耶利米書17:10)因此,在聖經中讀到上帝把某些人定罪處決時,不要忘記上帝是無所不見的,連不可告人的意念、動機和企圖都能鑑察,而這些往往是聖經沒有記載的。(歷代志上28:9)
6,7.(甲)什麼表明耶和華堅決照他正義而公正的標準行事,甘願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乙)要是我們對聖經記載有疑惑,不肯定上帝行事是否公平和正確,就應該記住什麼?
6 第三,耶和華堅決照自己的正義標準羅馬書5:18,19)目睹愛子受苦,死在苦刑柱上,耶和華一定痛徹心脾。這讓我們明白什麼呢?聖經說,「基督耶穌的贖價」是「要顯出[上帝]自己的正義」。(羅馬書3:24-26)有個英語聖經譯本把羅馬書3:25翻成:「這表明上帝行事必定正確,而且絕對公平」。沒錯,耶和華甚至願意犧牲愛子作為贖價,表明他無比重視正確和公平。
行事,甘願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他獻出愛子作為贖價,拯救順服他的人擺脫罪和死亡,就是因為要照自己正義而公正的標準行事。(7 因此,要是我們對讀到的聖經記載感到疑惑,不肯定上帝行事是否公平和正確,就應該記住:耶和華忠於自己正義而公正的標準,甚至不惜讓愛子受盡折磨而死。那麼,耶和華又怎會在其他事上背棄自己的標準呢?事實是:耶和華絕不會 背棄自己正義而公正的標準。所以,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深信,耶和華行事必定正確,而且絕對公平。(約伯記37:23)
8.人懷疑耶和華行事不義、有欠公正,為什麼說不過去?
8 第四,耶和華是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人的。(創世記1:27)因此,人類具有跟上帝相似的特質,包括正義感和公正感。我們尚且有正義感和公正感,何況賦予人這些特質的上帝呢?我們懷疑耶和華行事不義、有欠公正,這說得過去嗎?要是我們對聖經中某個記載感到疑惑,就必須記住:由於遺傳的罪性,人的正義感和公正感是不可靠的。雖然人是照上帝形像造的,但只有耶和華上帝才是完全正義、完全公正的。(申命記32:4)人能比上帝更正義、更公正嗎?這種想法實在荒謬!(羅馬書3:4,5;9:14)
9,10.為什麼耶和華沒有義務向人解釋自己所做的事,也不用證明自己所做的是正當的?
9 第五,耶和華是「統治全地的至高者」。(詩篇83:18)因此,他沒有義務向人解釋自己所做的事,也不用證明自己所做的是正當的。耶和華是偉大的陶匠,我們就像他手中的泥。他可以隨意把我們塑造成某種器皿,供他所用。(羅馬書9:19-21)我們不過是上帝所做的陶器,有什麼資格質疑上帝的決定或行動呢?族長約伯曾誤以為耶和華待人不公,耶和華糾正他說:「難道你要否定我的公正嗎?你要定我有罪,好顯出自己正義嗎?」約伯看出自己妄斷了上帝,懊悔不已。(約伯記40:8;42:6)但願我們永不要像約伯那樣,竟然責怪上帝!
10 毫無疑問,我們相信耶和華行事必定正確是有充分理由的。既然我們已經了解耶和華的處事作風,現在且看看聖經中兩個記載。有些人認為,耶和華對這兩件事處理不當。第一個事例跟崇拜上帝的人所做的事有關,第二個事例跟上帝執行判決有關。
羅得為何提議把女兒交給暴徒?
11,12.(甲)請說說上帝差兩個化為人形的天使到所多瑪後,發生了什麼事。(乙)一些人對這個記載有什麼疑問?
11 創世記19章談到,上帝差兩個化為人形的天使到所多瑪城後,發生了什麼事。 由於羅得再三堅持,天使就在他家裡過夜。當晚,城裡的人糾集結夥,圍住羅得的家,叫羅得交出天使,任他們淫辱。羅得試著勸阻,但無濟於事。為了保護客人,羅得說:「各位弟兄,求你們不要胡作非為。請看,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跟男人行房,求你們容我交她們出來。你們看怎麼好,就怎麼待她們吧。只是不可為難這兩個人。他們既然到了舍下,就理當受我庇護。」但暴徒們根本不聽,連門也快要擠破了。最後,天使打擊這幫狂徒,使他們全都瞎了眼。(創世記19:1-11)
12 一些人對這個記載有疑問是可以理解的。也許他們想:「羅得怎麼能為了保護客人,而提議把自己的女兒交給淫蕩的暴徒呢?他這樣做難道是對的嗎?難道不是懦夫所為嗎?」羅得這樣做,為什麼上帝仍啟示彼得,稱羅得為「正義的人」呢?羅得所言所行得到上帝的認可嗎?(彼得後書2:7,8)讓我們仔細思量這件事,免得妄斷上帝。
13,14.(甲)關於羅得所言所行,我們應該注意什麼?(乙)什麼表明羅得不是懦夫?
13 首先應該注意一點:聖經只報導當晚發生的事,並沒有評論羅得做的是對還是錯。另外,聖經也沒有透露羅得當時怎樣想,或什麼促使他那樣做。上帝復活義人時,也許羅得會告訴我們有關的資料。(使徒行傳24:15)
14 羅得絕不是懦夫,當時他的處境確實不好應付。羅得說,客人既然到了他家,就理當受他庇護。這樣做絕不容易。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說,所多瑪人「待人不公,對上帝不敬。……他們極不喜歡陌生人,並用變態的方式加以淫辱」。當日暴徒來勢洶洶,羅得非但沒有畏縮,反倒出去見他們,甚至「把門關上」,才跟他們講理。(創世記19:6)
15.為什麼說羅得的行動很可能是出於信心?
15 也許有人會問:「就算這樣,羅得怎麼 *後來,撒萊被法老召進宮去。為了保護撒萊免受侵犯,耶和華伸手打擊法老和他的一家。(創世記12:11-20)或許羅得相信他的女兒也同樣會得到耶和華的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耶和華確實 差遣天使打擊暴徒,保護了羅得的女兒。
能提議把自己的女兒交給暴徒呢?」與其假設羅得這樣做太不合理,為什麼不想想其他可能性呢?首先,羅得這樣做很可能是出於信心。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羅得肯定知道,耶和華曾保護撒萊,即羅得的伯父亞伯蘭的妻子。由於撒萊貌美如花,亞伯蘭恐怕有人想得到她而招惹殺身之禍,所以叫撒萊稱自己為他的妹妹。16,17.(甲)羅得提議交出女兒可能基於什麼原因?(乙)不管羅得當時怎麼想,我們可以肯定什麼?
16 請再看看另一個可能性。也許羅得希望出其不意地在所多瑪人中引起內訌。可能他想,所多瑪人耽於同性戀,放縱變態的肉慾,根本不會喜歡他的女兒。(猶大書7)此外,女兒們都跟城中的男子訂了婚。說不定在那些人當中,有些是未來女婿的親友或生意夥伴。(創世記19:14)也許羅得希望這些人看在女婿的份上,為他的女兒說說好話。如果暴徒之間出現分歧,羅得一家的處境就沒那麼危險了。 *
17 不管羅得當時的出發點和想法是什麼,可以肯定的是:鑑於耶和華行事必定正確,他視羅得為「正義的人」,必然有充分的理由。另外,所多瑪城的居民如此邪惡,如此猖狂,耶和華毀滅他們不是理所當然嗎?(創世記19:23-25)
耶和華為何擊殺烏撒?
18.(甲)大衛嘗試送約櫃去耶路撒冷時發生了什麼事?(乙)這個記載引起了什麼問題?
18 有些人對大衛嘗試運送約櫃去耶路撒冷的有關記載,也心存疑問。當時約櫃放在牛車上,烏撒和他兄弟領著前行。聖經說:「他們到了拿康的脫穀場,當時牛險些弄翻車子,烏撒就伸手抓住上帝的約櫃。耶和華向烏撒發怒。上帝因烏撒行為不敬而擊殺他,他就當場死在上帝的約櫃旁。」幾個月後,大衛按照上帝指定的方式運送約櫃,由利未族哥轄人扛抬著送到耶路撒冷去,這次一路順順利利。(撒母耳記下6:6,7;民數記4:15;7:9;歷代志上15:1-14)也許有人會問:「烏撒不過是想保護約櫃罷了,耶和華對此事的反應為什麼這麼大呢?」為免妄下結論,讓我們多看點有關的資料。
19.為什麼耶和華絕不會不公正?
19 我們必須記住:耶和華絕不會不公正。(約伯記34:10)如果他行事不公正,就毫無愛心可言。然而,我們學習聖經,知道「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聖經也說,「正義和公正是[上帝]寶座的基礎」。(詩篇89:14)因此,耶和華怎會行事不公正呢?如果他真的這樣,就會削弱自己至高統治權的基礎了。
20.為什麼烏撒本該熟悉跟約櫃有關的律法?
民數記4:18-20;7:89)因此,運送約櫃不是小事,負責的人絕不可掉以輕心。烏撒顯然是個利未人(雖不是祭司),理應熟悉律法。此外,約櫃曾在他父家存放了大約七十年,直到大衛決定把約櫃搬走為止。(撒母耳記上6:20-7:1)所以,烏撒可能從小就清楚跟約櫃有關的律法。
20 不要忘記,烏撒應當知道不該伸手抓住約櫃。約櫃是耶和華臨在的象徵,律法明明白白地說,未經授權的人不得觸碰約櫃,違法者要被處死。(21.在烏撒的事例上,為什麼我們必須謹記耶和華能洞悉人心?
21 正如上文提過,耶和華能洞悉人心。既然聖經說烏撒「行為不敬」,很可能耶和華看出烏撒動機不良,只是記載沒有說明罷了。烏撒會不會是個僭越狂妄、不守規矩的人呢?(箴言11:2)約櫃一直存放在他家,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現在,烏撒可以在大庭廣眾中領著約櫃前行,是否因而沾沾自喜、妄自尊大呢?(箴言8:13)烏撒是否對耶和華毫無信心,認為「他的手太短」,不能穩住象徵自己臨在的約櫃呢?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耶和華擊殺烏撒是正當的。他迅速執行判決,很可能是因為洞悉烏撒的內心,看出他動機不良。(箴言21:2)
信服上帝,理據充分
22.有時候,聖經沒提供所有細節,怎樣顯出耶和華的智慧?
22 有時候,聖經記述某些事卻沒提供所有細節,可見耶和華的智慧實在無與倫比。他不提供細節,好讓我們有機會表明自己真的信賴他。看過以上資料,難道我們相信耶和華,不去質疑他的判決,理由還不夠充分嗎?沒錯,如果我們懷著誠懇的心,以開明的頭腦研讀聖經,就會學到許許多多關於耶和華的知識,能夠深信他所做的必定正確,必定公正。所以,如果我們對聖經的某個記載有疑問,但未能馬上找到明確的答案,願我們全心信賴耶和華,深信他以往所做的一切必然是正確和公平的。
23.關於耶和華將要採取的行動,我們可以深信什麼?
23 關於耶和華將要採取的行動,我們可以有同樣的信心。我們大可以放心,耶和華在將臨的大患難執行判決時,決不會「把義人跟惡人一併除滅」。(創世記18:23)他喜愛正義和公正,絕不會濫殺無辜。我們也可以確信,在未來的新世界裡,耶和華上帝會以最圓滿的方式滿足眾生的需要。(詩篇145:16)
[腳注]
^ 15段 亞伯蘭並非杞人憂天。古代一份紙莎草紙文件記述,有個法老為了搶走一個美貌的女子,吩咐士兵殺死她的丈夫。
^ 16段 想知道更多有關資料,可參閱《守望台》1980年6月1日刊31-32頁。
你還記得嗎?
• 為什麼我們不該質疑耶和華的判決?
• 關於羅得提議把女兒交給暴徒,我們怎樣做就不會妄下結論?
• 關於耶和華擊殺烏撒,箇中原因可能是什麼?
• 關於耶和華將要採取的行動,我們可以深信什麼?
[研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