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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冒犯時該有什麼反應?

受到冒犯時該有什麼反應?

受到冒犯時該有什麼反應?

聖經在傳道書7:9指出:「怒氣留在愚昧人的懷裡。」經文顯示,我們受到冒犯時,不該輕易動怒,倒要敏於寬恕。

傳道書7:9的話是不是說,無論事情有多嚴重,同樣的事是否經常發生,我們都不該採取任何行動,一味寬恕對方?這又是不是說,既然別人一定得寬恕我們,我們冒犯甚至傷害了別人也不要緊呢?我們不應該這樣想。

耶和華上帝是愛心、慈悲、寬恕和堅忍的典範。可是,聖經也多次提到,上帝被惡人的罪行所觸怒。對於嚴重的冒犯,上帝更會嚴懲犯過者。請看以下一些例子。

觸怒耶和華

論到耶羅波安的罪,列王紀上15:30說:「他使以色列人犯罪的罪行,又因為他行了可怒的事,觸怒了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在歷代志下28:25,聖經提及猶大王亞哈斯「建造丘壇,向別神獻煙祭,觸怒了耶和華他祖先的上帝」。另外,士師記2:11-14也說:「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去事奉巴力神……觸怒耶和華。……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發怒,把他們交在搶掠的人手裡」。

此外,人做了某些惡事,也會觸怒耶和華,促使他施行嚴厲的懲罰。例如,我們在出埃及記22:18-20讀到:「不可容女巫活下去。凡與走獸行淫的,都必須處死。誰獻祭給別神,不專一獻祭給耶和華,就必須滅絕。」

古代的以色列人常常觸怒耶和華,不肯真心悔改,耶和華容忍他們是有限度的。由於以色列人沒有衷心悔改,也沒有回頭歸向耶和華,最後上帝任憑不肯悔改的惡人被毀滅。公元前607年,整個國家被巴比倫人吞滅;公元70年,又亡在羅馬人的手裡。

可見,耶和華不但對惡人的冒犯感到憤怒,還會處罰罪大惡極、不肯悔改的犯過者。可是,這是說耶和華就是傳道書7:9所論及的「愚昧人」嗎?當然不是。對於大惡,耶和華有理由表現義憤;他施行審判,總是公正的。聖經說,耶和華「所做的完美無瑕,所行的盡都公正。他是信實的上帝,大公無私,又正義又正直」。(申命記32:4

嚴重冒犯

根據上帝賜給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人若嚴重地冒犯別人,後果是很嚴重的。例如,竊賊在夜間闖進別人家裡,被屋主打死,屋主不必承擔血債。因為屋主才是嚴重罪行的受害者。因此,律法這樣說:「如果竊賊挖洞闖進別人家裡,人發現了他,把他打死,打死他的人不必承擔血債。」(出埃及記22:2

婦女被人強姦,無疑大有理由感到憤怒;在上帝眼中,這是嚴重的罪行。根據摩西律法,男子強姦了女子,就要處死,「因為這件事就像人襲擊別人,把人殺了一樣」。(申命記22:25,26)雖然我們已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但這律法卻說明,強姦在耶和華眼中是十分嚴重的罪行。

今天,強姦也屬嚴重罪行,而且刑罰不輕。受害人絕對有權報警求助,使犯過者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受害人還未成年,家長就要代為出頭了。

輕微冒犯

可是,並非所有過失都須執法當局處理。別人稍微冒犯了我們,我們不該輕易動怒,倒要寬恕。我們要寬恕別人多少次呢?使徒彼得問耶穌:「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夠嗎?」耶穌回答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七次。」(馬太福音18:21,22

另一方面,我們要不斷培養基督徒品格,以免冒犯別人。舉例說,我們說話是否過於率直,做事是否不懂變通,待人是否粗魯無禮呢?這會很容易冒犯他人。與其責怪對方生氣、不肯原諒自己,冒犯者其實需要反省一下,看出自己才是惹人生氣的導火線。他要慎言慎行,以免觸怒別人。這樣,他就不致常常令人感到不快了。聖經勸勉我們:「說話不慎的如刀刺人,明智人的舌卻如良藥。」(箴言12:18)假如我們冒犯了別人,就算是無心之失,我們敏於道歉,也有助於修補彼此的關係。

聖經吩咐我們要「追求促進和睦的事,追求彼此強化的事」。(羅馬書14:19)我們說話行事仁慈得體,就是實踐這句箴言了:「一句話說得合時,就像金蘋果放在雕花的銀器上。」(箴言25:11)這是多麼美妙合宜的事!溫和得體的言談,甚至能夠軟化別人固執的態度,就如聖經說:「溫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箴言25:15

因此,上帝的話語忠告我們:「你們的話要時刻帶著恩慈,用鹽調味,使你們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歌羅西書4:6)「用鹽調味」的意思是,我們的話要大方得體,令人喜悅。這會減少冒犯別人的機會。基督徒務要在言行上聽從聖經的忠告:「尋求和睦,追求不已。」(彼得前書3:11

因此,傳道書7:9的意思是,如果別人只是輕微地冒犯了我們,我們就不該生氣動怒,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而且就算對方是蓄意的,事情也畢竟是小事。然而,對於嚴重的罪過,受害人有理由生氣,並且可以採取適當的行動。(馬太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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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0年,耶和華讓不肯悔改的以色列人被羅馬大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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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說得合時,就像金蘋果放在雕花的銀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