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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受艱辛作基督的精兵

忍受艱辛作基督的精兵

人物生平

忍受艱辛作基督的精兵

尤里·卡普托拉自述

「我現在終於相信了,你的確是個有信念的人!」我萬萬料想不到,這句話竟出自一位蘇聯軍官口中,而他的話正好給我最需要的鼓勵。那時候,我快要接受長期監禁,並一直熱切地懇求耶和華的扶持。面對前頭漫長而艱苦的歲月,我著實要有忍耐的精神和堅毅的決心才行。

我在1962年10月19日出生,於烏克蘭西部長大。我出生那一年,爸爸(也叫尤里)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接觸,不久就成為村裡第一個崇拜耶和華的人。當時的政府官員反對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爸爸的行動自然逃不過他們的注意。

不過,由於我父母具有基督徒的特質,也很關心別人,所以仍然贏得大部分鄰居的尊重。我和三個姐妹年紀還小,父母就已經善用每個機會,幫助我們培養對耶和華的愛。他們的教導有助我面對學校裡的許多考驗。例如有一次,學校要求每個學生都佩戴列寧十月兒童隊的胸章,標明自己是隊員。為了緊守基督徒的中立立場,我沒有戴上胸章,因而顯得與眾不同。(約翰福音6:15;17:16

上了小學三年級後,所有學生都要加入一個共產黨組織,叫少年先鋒隊。有一天,我們全班同學被領到學校的操場上,參加入隊儀式。我害怕得很,心想很快就要受人奚落和訓斥了。除了我以外,所有同學都從家裡帶來新的少年先鋒隊紅領巾。我們在操場上排成長長的一行,站在校長、老師和高年級生面前。接著,老師吩咐高年級生把領巾繫在我們的頸項上。我立刻垂下頭,希望沒有人會注意到我。

身陷囹圄,背井離鄉

我18歲的時候,由於緊守基督徒的中立立場,被判入獄三年。(以賽亞書2:4)第一年我在烏克蘭文尼察區的特魯多沃耶鎮服刑,並在那裡認識了大約三十個耶和華見證人。當局把我們分成兩個兩個一組,然後派到不同的支隊工作,以免我們互相聯繫。

1982年8月,當局把我、另一個見證人愛德華以及一些別的囚犯押進火車的囚犯車廂,然後把我們送到烏拉爾山脈北部。我們忍受了八天又酷熱又擁擠的環境,終於抵達彼爾姆區的索利卡姆斯克監獄。我和愛德華被關進不同的牢房。兩星期後,我給押往更北的地方,到克拉斯諾維舍爾斯克區的韋爾斯村去。

我們抵達目的地時,已經是午夜了,四周漆黑一片,軍官卻命令我們划艇渡河。當時伸手不見五指,哪裡看得見什麼河流和小艇!我們在黑暗中摸索,碰巧摸到了一艘小艇,於是戰戰兢兢地渡了河。上岸後,我們看到附近的一座小山上有燈光,就往那邊走。到達時見到一些帳篷,那就是我們的新居了。我和大約三十名囚犯一起住在一個大帳幕裡。那個冬天,氣溫有時驟降至攝氏零下40度,就算在帳幕裡也毫無暖意。跟我同住的囚犯主要負責伐樹,而我就負責蓋供囚犯居住的簡陋營房。

與世隔絕,喜獲靈糧

雖然營地裡只有我是見證人,耶和華卻沒有離棄我。一天,我收到媽媽寄來的包裹,那時她仍然住在烏克蘭西部。守衛打開包裹時,首先看到的是一本袖珍聖經,就拿起來翻閱。我努力思索,想要說些恰當的話,好使這件屬靈寶貝不會被充公。守衛突然問我:「這是什麼?」我還在思忖該怎樣回答,站在一旁的檢查員就搭腔說:「啊,是一本字典。」我什麼也沒有說。(傳道書3:7)檢查員搜查過包裹裡的其他物件後,就把包裹連同寶貴的聖經一併交給我。我十分高興,於是從包裹裡拿出一些果仁送給他。收到這個包裹,我知道耶和華並沒有忘記我。他多方幫助我,照顧我的屬靈需要。(希伯來書13:5

繼續傳道,絕不妥協

數個月後,我很意外地收到一個基督徒弟兄寄來的信,他被囚在約莫400公里以外的地方。他請我尋找一個對真理感興趣的男子,說這個男子可能跟我住在同一個營地。由於我們的所有信件都要通過檢查,這個弟兄寫信竟然不用暗語,實在很不智。不出所料,一個官員召我到他的辦公室,強烈警告我不可傳道。接著,他命我簽署一份文件,聲明我不會再跟其他人談論自己的信仰。我對他說,既然人人都知道我是耶和華見證人,為什麼還要我簽那份文件呢?又說,其他囚犯都想知道我入獄的原因,他們問我的時候,我該怎麼回答呢?(使徒行傳4:20)他知道無法迫我就範,就想把我遣走。於是,我被送到另一個營地去。

當局把我送到200公里以外的瓦亞村。那裡的監工尊重我的基督徒立場,因此指派我做一些非軍事性質的工作。我先後當過木工和電工,可是做這些工作也是有考驗的。有一次,我接到通知,要帶同工具去村子的俱樂部。士兵們一見我來到就很高興,原來那裡一些用來裝飾軍徽的燈壞了,他們希望我把燈飾修理好,因為他們正在籌備每年一度的紅軍節慶祝活動。經過禱告和仔細考慮之後,我告訴他們我不能做這種工作。我把工具交給他們後就離去了。他們向副指揮官告發我,想不到副指揮官聽過投訴後,竟然說:「我尊重他的立場。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

鼓勵來源,意想之外

1984年6月8日,經過整整三年的監禁,我終於獲釋。我返抵烏克蘭後,須要立刻向國民自衛隊登記自己曾服刑。自衛隊的人員告訴我,在六個月內我將會再次受審,所以提議我不要留在烏克蘭境內。我於是離開烏克蘭,後來在拉脫維亞找到工作。有一段時間,我跟住在首都里加和附近一帶的一小群見證人來往,一起傳道。可是短短一年後,我又再被徵召入伍。在徵兵局的辦事處裡,我告訴軍官自己曾拒絕服兵役。聽後,那個軍官大喊說:「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讓我看你在中校面前怎麼解釋!」

他帶我進二樓的一個房間去,中校就坐在一張長桌後面。他細心聆聽我解釋自己的立場,然後說在見徵兵委員會之前,我還有時間重新考慮自己的決定。離開中校的辦公室後,那個罵過我的軍官對我說:「我現在終於相信了,你的確是個有信念的人!」在徵兵委員會面前,我重申個人的中立立場,他們就暫時讓我離去。

那段日子我住在小旅館內。一天晚上,我聽到輕輕的敲門聲。開門後,我看到一個穿著制服、手拿公文包的男子。他自我介紹,說:「我是國家安全局的,我知道你有麻煩,快要到法庭受審。」我回答說:「是的,沒錯。」他接著說:「只要你跟我們合作,我們可以幫助你。」我說:「不可能。我會繼續忠於我的基督教信仰。」他沒有進一步遊說我就走了。

再度下獄,繼續傳道

1986年8月26日,里加國家法院判了我四年的勞役。我進了里加中央監獄,給監禁在一個大牢房裡,那兒還有另外40個囚犯。我嘗試逐一向他們傳道,有些自稱相信上帝,有些就譏笑我。我留意到,囚犯們之間分成一個個小圈子。兩星期後,這些小圈子的頭領對我說,由於我沒有遵守他們的不成文規矩,所以不准我傳道。我解釋說,我正是因為跟別人不是遵守同一套規矩,才會下獄。

我繼續小心翼翼地傳道,並找到一些喜歡屬靈事物的人。我開始跟四個感興趣的人研讀聖經,討論期間,他們把基本的聖經教訓寫在筆記簿裡。數個月後,我被送到瓦爾米耶拉鎮一個高度設防的監牢去。我在那裡做電工期間,有機會跟另一個電工研讀聖經,他在四年後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

1988年3月24日,當局把我從那座高度設防的監牢遷往附近的營地。這無疑是個福分,因為在那裡我有更大的自由。我要到不同的建築工地工作,常常藉此找機會作見證。我也經常離開營地去傳道,到了深夜才回去,卻從沒有遇上任何難題。

耶和華賜福給我,使我的努力沒有白費。營地附近住了幾個耶和華見證人,但鎮上只住著一個名叫維爾馬·克魯明阿的年長姊妹。克魯明阿姊妹和我跟許多年輕人討論聖經。有時候,里加的弟兄姊妹會前來跟我們一起傳道,有些正規先驅甚至從列寧格勒(現在叫聖彼得堡)遠道而來。靠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們建立了幾個聖經研究。不久我報名成為先驅,每月用90小時從事傳道工作。

1990年4月7日,瓦爾米耶拉鎮的人民法庭重審我的案件。聆訊開始時,我認出那個檢察官來。以前我曾經跟一個年輕男子討論聖經,那就是他!他也認出我來,但只是向我微笑,沒有說什麼。我還記得審訊那天,法官對我說:「尤里,四年前你被判入獄,但這個判決是不合法的,他們不該定你有罪。」霎時間,我重獲自由!

基督的士兵

1990年6月,為了取得里加的居留證,我要再次到徵兵局的辦事處登記。我進入四年前進過的同一個房間,來到同一張長桌跟前,跟同一位中校說話。四年前,我曾在這裡告訴他,我不會到軍隊服役。這次他主動起來跟我握手,說:「要你無故受那麼多的苦,是一件羞恥的事。對於你的遭遇,我感到十分遺憾。」

我回答說:「我是基督的士兵,必須盡忠職守。基督向他的門徒保證,他們可以有快樂的生活和永遠的生命。你也可以從聖經得到幫助而享有這種福分。」(提摩太後書2:3,4)中校說:「我不久之前買了一本聖經,現在仍在閱讀。」我打開帶來的那本《你能夠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裡》 *,翻到論述末期徵象的那一章,向他指出聖經的預言跟我們身處的時代息息相關。中校對此表示賞識,再次和我握手並祝願我工作成功。

這時,拉脫維亞這塊田地的莊稼已經發白,可以收割了。(約翰福音4:35)1991年,我成為會眾的長老,而當時全國只有兩個受委任的長老!一年後,全拉脫維亞惟一一群會眾分為兩群,分別是拉脫維亞語會眾和俄語會眾。我有幸為俄語會眾服務。我們會眾的增長十分迅速,在隨後一年更由一群分為三群!回顧過去,我清楚看出耶和華確實親自引導他的綿羊歸附他的組織。

1998年,我獲委任為特別先驅,在里加西南面40公里以外的葉爾加瓦鎮服務。同年,我成為拉脫維亞最先獲邀參加組織事務訓練班的人之一。訓練班用俄語授課,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市郊的索爾涅奇諾耶舉行。在訓練班裡,我明白到要在傳道工作上成功,用愛心待人十分重要。跟在訓練班學到的知識相比,伯特利家庭和訓練班導師向我們所顯的愛心和關注,更令我印象難忘。

2001年,我跟卡琳娜結婚,這是我人生的另一個里程碑。卡琳娜是個可愛的基督徒女子,她與我一起做特別先驅。每天看見她傳道回來時樂呵呵的樣子,我就會感到很鼓舞,事奉耶和華確實是賞心樂事。在共產政權下的艱辛經歷,教曉我要全心信賴上帝。人若渴望維繫跟耶和華的友誼,渴望擁護他的至高統治權,就會願意為此作出任何犧牲。幫助別人認識耶和華,令我的生活富於意義。能夠成為「基督的精兵」,事奉耶和華,實在是我莫大的榮幸。(提摩太後書2:3

[腳注]

^ 29段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現已絕版。

[第10頁的圖片]

我被判服勞役四年,並曾在里加中央監獄服刑

[第12頁的圖片]

跟卡琳娜一起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