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記錄對古代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文字記錄對古代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是兩部偉大的古希臘史詩,你讀過其中的內容嗎?人們認為這兩部史詩寫於公元前9世紀或公元前8世紀,聖經的寫作更早,在此之前好幾個世紀就開始了。跟聖經相比,這兩部著作有什麼不同呢?《猶太教聖經和基督教聖經》一書評論說:「聖經至少有429處提到文字記錄和寫下來的文件。這點很值得注意,因為要知道,《伊利亞特》只有一處提到文字記錄,而《奧德賽》連提也沒有提。」
《牛津近東考古學百科全書》(英語)解釋說:「在古代以色列人的崇拜活動上,文字記錄看來十分重要。」舉個例,摩西律法就是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後來更有人定期向所有男女和孩童宣讀律法書。人們也會私下或跟別人一起閱讀和學習律法書上的內容。利物浦大學的高級講師艾倫·米勒德研究過摩西律法的一些特色後,說:「顯然,幾乎各階層的人看來都能寫能讀。」(申命記31:9-13;約書亞記1:8;尼希米記8:13-15;詩篇1:2)
使徒保羅指出,基督徒應該怎樣看待上帝啟示的神聖著作:「從前寫下來的話,全是為教導我們而寫的,好讓我們藉著忍耐,藉著聖經所帶來的安慰,可以懷有希望。」你珍視上帝的話語,經常閱讀聖經嗎?(羅馬書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