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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吉爾吉斯斯坦(吉爾吉斯)

吉爾吉斯斯坦會維護宗教自由嗎?

吉爾吉斯斯坦會維護宗教自由嗎?

在吉爾吉斯斯坦(吉爾吉斯)的南部,耶和華見證人一直無法登記為合法的宗教團體。不過,情況在2014年9月4日出現了轉機。這一天,吉爾吉斯斯坦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裁定,2008年實施的宗教法有部分內容違反憲法。 a

儘管有了這個判決,該國的宗教事務委員會仍然不容許南部的耶和華見證人登記。委員會堅稱,在議會修訂2008年宗教法之前,這套法例仍然生效。在宗教法的限制下,南部的耶和華見證人無法登記為合法的宗教團體。結果,耶和華見證人在吉爾吉斯斯坦的北部可以註冊,並自由地從事宗教活動,在南部卻受到歧視和限制。 b

被控從事違法的宗教活動

2014年6月30日,在吉爾吉斯斯坦東南部的納倫市,46歲的日爾迪姿·茹馬列娃跟鄰居談論她的宗教信仰。納倫市當局逮捕了她。地方法院判她有罪,原因是她屬於一個沒有在本地登記的宗教團體,並向人談論信仰。 c這是吉爾吉斯斯坦獨立以來,第一次有耶和華見證人因參與宗教活動而被起訴。

於是,茹馬列娃向納倫州法院上訴,州法院受理了案件。法官問了很多問題,想要了解耶和華見證人是怎樣的人,還有他們到底跟人分享什麼信息。考慮過後,法官宣布暫停審理此案,先等待憲法法院作出本文起頭提到的裁決。

納倫州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定茹馬列娃沒有觸犯任何行政法規,並指出所有公民都有權表達宗教信仰。州法院考慮過憲法法庭的裁決後,認為耶和華見證人已在吉爾吉斯斯坦合法登記,於是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原判。不過,檢察官向最高法院上訴,聲稱憲法法庭的裁決跟這宗刑事案件無關。2014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宣布茹馬列娃無罪,保障了她向人分享信仰的權利。

捏造的罪名,公正的裁決

2013年,奧克薩娜·科里亞基娜和她的母親納杰日達·謝爾吉延科被人誣告在傳道時做了違法的事,之後被軟禁在家。奧什市的地方官員利用捏造的罪名,進一步指控耶和華見證人從事「非法的宗教活動」。官員聲稱耶和華見證人不是當地合法登記的宗教組織,所以他們向人傳道是違法的。

2014年10月7日,奧什市法院宣判兩人無罪。法官說調查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犯了嚴重的錯誤,起訴她們僅僅因為兩人是耶和華見證人。

可是,奧什市的檢察官卻請求上訴法院撤銷地方法院的決定,並要求法院退回案件,待調查人員「修正」錯誤後,讓當事人再次出庭受審。上訴法院駁回檢察官的上訴,但他繼續向最高法院上訴。最高法院將在2015年3月3日開庭,耶和華見證人希望法院會作出公正的裁決。

放寬還是限制宗教自由?

一位耶和華見證人在庭上旁聽了茹馬列娃案件的審理過程,然後說:「地方官員從1998年開始向我們施壓,因為我們在納倫市無法取得合法登記。現在,最高法院作出了判決,我們希望有一天可以在本地取得合法登記。」

耶和華見證人希望在納倫市、奧什市和其他南部的地區合法登記,這樣我們就可以繼續自由地從事宗教活動,不受騷擾。如果政府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那麼吉爾吉斯斯坦的公民就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宗教自由。

a 關於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在2014年9月4日作出的裁決,詳見《吉爾吉斯斯坦最高法院保護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自由》一文。

b 在吉爾吉斯斯坦,耶和華見證人取得全國的合法登記,他們也有北部的地方登記。可是,相關部門一再阻礙耶和華見證人在南部取得合法登記。

c 吉爾吉斯共和國行政法第395(2)條規定,不可違反「關於組織和舉辦宗教聚會、遊行和儀式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