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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軍事法院;中:2023年11月和2024年4月的判決書

2024年5月31日
哈薩克斯坦(哈薩克)

哈薩克斯坦法院作出重大判決,維護人民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哈薩克斯坦法院作出重大判決,維護人民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哈薩克斯坦法院就20歲丹尼爾·斯馬爾一案作出的判決於2024年5月23日生效。這項判決確保人民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根據法官的描述,此案件「非同一般」。

2023年5月17日,丹尼爾被叫到徵兵處報到。他向徵兵處的人員說明了不參軍的立場,還給他們看了公文,證明自己因宗教緣故符合資格免役。不過,徵兵處拒絕了他的免役申請,仍然將他徵召入伍。第二天,當局還把他強行押上火車,帶到距離他家鄉魯德內約2000公里外的軍事基地。雖然軍方向他施壓,要他向軍隊宣誓、穿軍服、參與軍事訓練,但他堅守基督徒的立場,溫和應對。丹尼爾向軍方申訴多次無果後,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解決這個問題。法院用了3個月審理他的案件。

丹尼爾·斯馬爾站在阿拉木圖軍事法院外,攝於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9日,阿拉木圖軍事法庭判軍方徵召丹尼爾入伍屬違法行為。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丹尼爾雖然清楚地表達了自己的信念,但軍方不顧他的信仰,強迫他服役,侵犯了他的良心和信仰自由。」法院也下令將丹尼爾釋放,當時他已經被軍方關了6個月。

法院作出判決後不久,軍方便提出上訴。不過,在2024年4月16日,哈薩克斯坦的最高軍事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這項具有歷史意義的判決以國際法和哈薩克斯坦憲法為依據,保障人民良心自由的權利,並於2024年5月23日生效。法院寫道:「政府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強迫人民做違反良心的事。」

這是哈薩克斯坦法院第一次明確表明人民有權因信仰的緣故拒服兵役。列夫·格拉德舍夫是哈薩克斯坦耶和華見證人的發言人,他說:「我們很感激法院捍衛丹尼爾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在維護基本人權方面,這項判決為哈薩克斯坦和中亞地區打開先河。」(提摩太前書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