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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
塔吉克斯坦(塔吉克)

塔吉克斯坦的軍事法庭判魯斯塔姆焦恩·諾羅夫弟兄三年半有期徒刑

塔吉克斯坦的軍事法庭判魯斯塔姆焦恩·諾羅夫弟兄三年半有期徒刑

2021年1月7日,魯斯塔姆焦恩·諾羅夫弟兄因依良心拒服兵役遭塔吉克斯坦(塔吉克)軍事法庭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

在判決前,魯斯塔姆焦恩在法庭上發表陳詞。他引用了許多聖經經文說明為什麼他不參軍,也解釋自己為什麼能夠緊守立場。

他引用了腓立比書4:13的經文:「我靠著賜我力量的主,什麼事都能應付。」他說:「在這期間,我感受到我的上帝耶和華一直在我身邊給我力量,讓我不灰心,能夠堅持下去,也讓我能夠保持喜樂,微笑著面對考驗。我很感謝上帝,能夠為他作見證我感到非常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