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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
希臘

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歐洲人權法院30年前的判決仍至關重要

在歐洲為宗教自由奠定基礎

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歐洲人權法院30年前的判決仍至關重要

2023年5月25日,是「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的30周年,很多法律專家都同意歐洲人權法院就此案件作出的判決舉足輕重。這是歐洲人權法院首次判一個國家侵犯人民的宗教自由。自1993年起,這項判決為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又譯「歐洲理事會」)的46個成員國的宗教自由奠定基石。儘管經過30年,「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的判決仍發揮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有些勢力強大的政府,例如俄羅斯,正侵犯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自由,此案件顯得尤為重要。

至今,歐洲委員會的官網在談到受《歐洲人權公約》保障的權益時,會引用「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除此之外,這個案件也被當作法律學校的教材;給歐洲人權法院的上訴狀裡也會引用這個判決作為先例。

法院在「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的判決書中強調:「以言行向人傳教是信仰的一部分,二者密不可分。」判決書還說:「表達宗教自由也包括……通過教導等方法說服別人接受自己的信仰。」

德邁爾法官是當年審理「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的九名法官之一,他說:「不能因為一個人熱心傳播信仰就懲罰他,這屬於『表達宗教自由』的合理範圍。」

這場官司持續了半個世紀,案件跟米諾斯·科基納基斯有關。希臘當局在1938年逮捕了米諾斯,指控他觸犯法令,企圖向人傳道、改變他人信仰。這條法令是由當時的獨裁者楊尼斯·梅塔克薩斯設立的。1938年到1992年,當局根據這條法令逮捕了1萬9147名耶和華見證人。另外,耶和華見證人當時也經常被人騷擾、惡待,甚至遭遇暴力事件。米諾斯被捕時年僅30歲,是最早一批被逮捕的人。

米諾斯一共被逮捕了60多次,在希臘境內打了18場官司,被監禁和流放的時間超過了6年,還多次被處以罰款。雖然如此,米諾斯弟兄不屈不撓,繼續傳道。

最後,1993年米諾斯84歲高齡的時候,歐洲人權法院判他無罪,並指出希臘當局侵犯了米諾斯的宗教自由,勒令希臘對米諾斯多年遭受的不公作出賠償,並支付他所有的法律費用。米諾斯在克里特度過餘生,1999年去世,享年90歲。

德邁爾法官強調米諾斯不是罪犯,他「只是因為虔誠信教的關係被當局判刑,然而他的所言所行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耶和華見證人法律總顧問菲利普·布倫利指出這項判決至今舉足輕重的理由:「『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確立人們有權以和平的方式跟別人討論自己的信仰。在審理關於宗教自由的案件時,歐洲人權法院或甚至歐洲以外的法院會經常以這個案件作為判例。」

全靠耶和華的幫助,我們才能在「科基納基斯訴希臘」案件上取得勝利,可以作為其他案件的判例。我們感謝耶和華賜下智慧和指引,幫助我們繼續「為好消息辯護,通過法律途徑確立傳好消息的權利」。(腓立比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