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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韓國

韓國上訴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無罪

韓國上訴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無罪

2016年10月18日,光州地方法院的上訴法院宣判因良心拒服兵役的金慧民、趙樂訓、金亨根三人無罪。這是韓國的上訴法院首次判耶和華見證人無罪。

法官金泳植表示:「法院相信他們是因為信仰和良心的緣故,才拒絕從軍。良心和宗教自由都是受憲法所保障的。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不該因法律刑罰而受到限制。」

如果檢察官就此判決再次提起上訴,那麼此案就將移交大法院審理。目前已有40多個案件等候大法院審理,其中也有數宗因良心拒服兵役的案子。耶和華見證人的法律總顧問,菲利普·布倫利表示:「韓國的大法院與憲法法院至今仍拒絕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為基本人權,上訴法院卻已承認這項受國際認可的權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已在500多宗案件中承認此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