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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彥宇(左)、李正賢(中)和南泰熙(右)在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前當過兵,後來因為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而多次受罰;大法院對他們作出有利裁決

2021年3月3日
韓國

韓國大法院裁定,人民有權依良心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

韓國大法院裁定,人民有權依良心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

2021年1月28日,韓國大法院裁定,人民依良心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後備役訓練)不算犯罪。因此,那些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前服過兵役的弟兄們,不會因為拒絕預備役訓練而被判處刑罰。

在韓國,所有服過兵役的男子都要在退伍的八年內,定期被召回軍營接受軍事訓練。也就是說,那些曾經當過兵的弟兄們會因拒絕接受軍訓而多次被處罰。比如,有一名弟兄曾在一年內跑了警察局、檢察官辦公室和法院總共60次之多。

在2018年,韓國大法院和憲法法院確立依良心拒服兵役不是犯罪行為,也為弟兄們提供服替代役的機會。不過,法院沒有討論《預備軍法》,結果當局還是可以依據此法,對那些因信仰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的人處以刑罰。

大法院最近的裁決終於確立,人民有權依良心拒絕接受預備役訓練。經歷長年官司的弟兄們可以以替代役取代罰款或監禁。南泰熙弟兄是這場官司的被告之一,他說:「過去八年,我打了好多場官司。現在我的權益終於受到保障,我感覺心中的大石終於落下了。」

韓國的弟兄和他們的家人「為了使良心對得起上帝,忍受逆境和不公平的對待」。(彼得前書2:19)我們很高興看到耶和華為他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