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1:1-24

  • 祭司要保持圣洁,不要被玷污1-9

  • 大祭司不可玷污自己10-15

  • 身体有缺陷的人不能做祭司16-24

21  耶和华摩西说:“你要告诉亚伦子孙中做祭司的,对他们说:‘不可为了死去的同胞而玷污自己+ 2  但如果是为了血缘至亲,就是父母、儿女、兄弟, 3  或是还没有出嫁、仍是处女的亲姐妹,他可以玷污自己。 4  不可为了同胞妻子的尸体而玷污自己,使自己不圣洁。 5  不可剃光头发+,不可刮掉两边的胡须,也不可自割身体+ 6  要在他们上帝眼中保持圣洁+,不可亵渎他们上帝的名字+,因为他们要用火把祭物,也就是他们上帝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所以他们要圣洁+ 7  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也不可娶被丈夫休了的女人+,因为祭司要在他上帝眼中保持圣洁。 8  人民*要把祭司*视为圣洁的+,因为他要献食物给人民的上帝。他要在人民眼中保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是圣洁的+,是让人民成圣的。 9  “‘祭司的女儿如果卖淫而玷污自己,就是玷污父亲,她必须处死,用火烧掉+ 10  “‘在弟兄当中做大祭司的,头上既然倒了膏油+,获得授权可以穿上圣服+,就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 11  不可靠近死人+,就算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离开圣幕,不可亵渎他上帝的圣幕+,因为他身上有象征献身的标志,就是他上帝的膏油+。我是耶和华 13  “‘他要娶处女做妻子+ 14  寡妇、离婚的女人、被玷污的女人或妓女,他都不可娶,只可娶人民中的处女做妻子。 15  他不可使自己的后代在人民中成为不圣洁的+,因为我是耶和华,我使他成圣。’” 16  耶和华摩西说: 17  “你要告诉亚伦:‘你世世代代的子孙,凡是身体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来献食物给他的上帝。 18  凡是身体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来。这样的人包括:瞎眼的、跛脚的、面部畸形的*、一只手或脚过长的、 19  手或脚骨折的、 20  驼背的、患侏儒症的*、眼睛有问题的、长湿疹的、长癣的或睾丸受损的+ 21  祭司亚伦的后代,凡是身体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来用火把祭物献给耶和华。他既然身体有缺陷,就不可上前来献食物给他的上帝。 22  可是他上帝的食物,不管是至圣的+还是神圣的+,他都可以吃。 23  不过,他不可走近帷幔+,也不可走到祭坛+前,因为他身体有缺陷。他不可亵渎我的圣幕+。我是耶和华,我使他们成圣+。’” 24  摩西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亚伦亚伦的子孙和全体以色列人。

脚注

指祭牲。
直译“你”。
直译“他”。
直译“鼻裂的”。
也可译作“骨瘦如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