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5:1-26

  • 基督徒的自由1-15

  • 顺应神圣力量行事16-26

    • 顺应罪性的行为19-21

    • 神圣力量的果实22,23

5  基督释放了我们,就是要我们得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你们要立场坚定*+,不要再负起奴隶的担子*而被约束了+  我保罗现在告诉你们,如果你们受割礼,基督就对你们无益了+  我再向任何接受割礼的人声明:他有义务遵守整套摩西法典+  你们谁想靠着法典称为正义的人*+,就与基督隔绝,离开了他的分外恩典。  我们却靠着神圣力量,热切等待所盼望的正义。这种正义是因信心而有的。  对于跟基督耶稣联合的人来说,受不受割礼都不重要+,有信心才重要。这种信心是通过爱心表现出来的。  以前你们做*得很好+,是谁阻碍你们继续服从真理呢?  这样诱导你们的,不是那位呼召你们的上帝。  一点酵就能使整个面团发起来+ 10  我确信你们这些跟主联合的人+不会有别的想法。不过,无论谁在你们当中制造混乱+,都会受到应得的审判。 11  弟兄们,如果我仍旧传讲割礼,为什么还在受迫害呢?要是我这样做,苦刑柱*的道理早就不再是绊脚石了+ 12  我恨不得那些使你们混乱不安的人把自己阉割了* 13  弟兄们,你们受呼召是要得到自由,但不要把这种自由当作放纵有罪*欲望的机会+。要本着爱心互相效劳*+ 14  因为“爱人如己”这条诫命体现了整套法典的精神*+ 15  但你们如果继续相咬相吞+,就要小心,只怕你们会同归于尽+ 16  我说,你们要不断顺应神圣力量行事+,这样就绝不会把有罪的*欲望付诸行动了+ 17  由于罪性*引发的欲望,罪性跟神圣力量对抗,神圣力量也跟罪性对抗。这两样彼此对立,结果你们想做的事,你们却偏偏没有做+ 18  此外,你们如果受神圣力量引导,就不受法典约束了。 19  顺应罪性的行为都是显而易见的,有淫乱*+、不洁、无耻的行为*+ 20  拜偶像、通灵*+、敌对、争执、嫉妒、暴怒、纷争、分裂、鼓吹宗派思想、 21  妒忌、醉酒+、狂欢,还有其他类似的事+。关于这些事,我以前警告过你们,现在再次警告你们,有这些恶习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 22  另一方面,神圣力量的果实有爱心、喜乐、安宁*、耐心*、仁慈、良善+、信心、 23  温和、自制*+。没有法律禁止这些事。 24  此外,属于基督耶稣的人,已经把有罪的身体*,以及有罪身体的欲望和渴求,全都钉在木柱上了+ 25  我们如果已经顺应神圣力量生活,就该继续按照神圣力量的引导行事为人+ 26  我们不该自命不凡*+,彼此挑起竞争+,彼此妒忌。

脚注

又译“轭”。
又译“要站稳”。
又译“称义”。见词语解释:“称义”。
直译“跑”。
词语解释:“苦刑柱”。
意思是,成为阉人就没有资格遵守自己拥护的法典了。见申命记23:1
直译“肉体的”。
又译“像奴隶一样互相服务”。
也可译作“总结了整套法典”。
直译“肉体的”。
又译“有罪的人的本性”或“身体的倾向”,直译“肉体”。
又译“不道德的性行为”。见词语解释:“淫乱”。
又译“肆无忌惮的行径”。见词语解释:“无耻的行为”。
又译“巫术”或“滥用药物”。
又译“和睦”。见词语解释:“安宁”。
又译“坚忍”。
又译“自律”。
有罪的身体,直译“肉体”。
又译“不要以自我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