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5:1-34

  • 拨给利未族人的城1-8

  • 庇护城9-34

35  在耶利哥对面约旦河边+摩押荒原上,耶和华摩西说:  “你去吩咐以色列人,要他们从得到的产业中拨出一些城给利未族人居住+,也拨出城外四周的牧场给利未族人+  他们要住在这些城里,四周的牧场要给他们牧放牲畜,安置财物和其他动物。  你们拨给利未族人在城外的牧场,要从城墙起,向外量1000肘尺*  你们在城外要量的范围是,东边2000肘尺*,南边2000肘尺,西边2000肘尺,北边2000肘尺,城在中间。这就是利未族人在城外的牧场。  “你们拨给利未族人的城,要包括6座庇护城+,让杀了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另外还要给他们42座城。  要拨给利未族人总共48座城和四周的牧场+  要从以色列人得到的产业中拨出这些城给利未族人+。人数多的部族就多给,人数少的部族就少给+。各部族要按照得到产业的多少把城拨给利未族人。”  耶和华又对摩西说: 10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快要过约旦河进入迦南+ 11  要选择几座位置适中的城做你们的庇护城,让不是故意杀人的人可以逃到那里去+ 12  你们会在这些城里得到庇护,躲避追讨血债的人+,免得杀了人的还没有站在民众面前受审,就被处死了+ 13  你们拨出来的6座庇护城,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的。 14  你要拨出的庇护城,3座要在约旦河东边+,3座要在迦南+ 15  这6座城可以庇护以色列人、外族居民+和寄居在他们那里的人,让不是故意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16  “‘可是,如果有人拿铁器打人,把人打死了,就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的必须处死+ 17  如果有人拿能打死人的石头打人,把人打死了,就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的必须处死。 18  如果有人拿能打死人的木器打人,把人打死了,就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的必须处死。 19  “‘追讨血债的要把故意杀人的处死,一发现他,就要亲自把他处死。 20  如果有人怀恨在心而把别人推倒,或者心怀恶意地*+拿东西砸他,结果他死了, 21  又或者因为憎恨他而出手打他,结果他死了,害死他的人就必须处死。这个人是故意杀人。追讨血债的一发现这个人,就要把他处死。 22  “‘可是,如果事情纯属意外,有人不是因为怀恨在心而把别人推倒,或者不是心怀恶意地*+向人扔东西; 23  又或者因为没有看见而使石头掉在别人身上,把人砸死了,而他跟受害人不是仇家,也不是故意要害他, 24  民众就要按照上述的法规,为打死人的和追讨血债的作出判决+ 25  民众要救那个无意中杀了人的人,使他不致落在追讨血债的人手里,要把他送回先前他逃进去的庇护城。他要住在城里,直到用圣膏油任命*+的大祭司死了为止。 26  “‘可是,如果无意中杀了人的离开了他逃进去的庇护城的范围, 27  追讨血债的人在庇护城范围以外发现他,把他杀了也不用身负血债。 28  无意中杀了人的必须住在庇护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为止。大祭司死了以后,他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土地去+ 29  你们无论住在哪里,世世代代都要按照这些律例执行审判。 30  “‘无论谁杀了人,起码要有两个人的证词*+,才可以把他判做杀人犯并处死+。只有一个人的证词,就不可把人处死。 31  该处死的杀人犯,你们不可收取赎价免他一死,因为他必须处死+ 32  逃进庇护城的人,你们也不可收取赎价,让他在大祭司死去之前,就回到他的土地居住。 33  “‘不可玷污你们居住的土地。血会玷污土地+。如果有人被杀,血流在土地上,除非把杀人的处死,让他的血流出来+,否则血债不能除掉* 34  不可玷污你们居住的土地,因为我住在其中,我耶和华是住在以色列人当中的+。’”

脚注

相当于445米(公尺)。
相当于890米(公尺)。
心怀恶意地,直译“暗中埋伏”。
心怀恶意地,直译“暗中埋伏”。
又译“膏立”。
直译“口”。
又译“否则不能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