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9:1-21

  • 血债与庇护城1-13

  • 不可移动土地的界标14

  • 庭上的证人15-21

    • 必须有两三个人的证词15

19  “耶和华你的上帝把列国消灭后,你的上帝耶和华就会把他们的土地赐给你。你赶走他们,在他们的城镇和房子里住下来以后+  要在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土地上,拨出三座城+  你要把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领土分为三个部分,并且修筑道路,让杀了人的可以逃到其中一座城去。  “在以下的情况,杀了人的逃到其中一座城就可以活命:如果有人杀了人,但不是因为怀恨在心而故意杀人+  例如他和同伴一起到树林里砍柴,挥起斧头砍树的时候,斧头竟然脱离了斧柄,击中同伴,结果同伴死了,他就要逃到这三座城中的一座,才可以活命+  可是,如果到那座城的路途太远,在盛怒之下追讨血债的人+可能就会追赶他,而且追上他,把他杀死。但他本不该死,因为他不是对同伴怀恨在心+  所以我吩咐你说:‘要拨出三座城。’  “日后,如果耶和华你的上帝按照他向你祖先发的誓,扩张你的疆土+,把他承诺给你祖先的土地全都赐给你+  你就要在这三座城以外,再拨出三座城+。可是,你必须认真遵守我今天给你的所有诫命,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时刻按照他的指引处世为人*+,他才会这样做。 10  这样,就不会有无辜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土地上,你也不用承担血债+ 11  “可是,假如有人对别人怀恨在心+,预谋袭击对方,结果那个人重伤致死,然后他逃到其中一座城, 12  他本城的长老就要到庇护城里把他带出来,交在追讨血债的人的手里,把他处死+ 13  你*不要可怜他,你必须把杀害无辜人的血债从以色列境内清除+,这样你才会平安。 14  “你得到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土地时,不可移动邻居的界标+,那是祖先划定的地界。 15  “不可单凭一个人作证,就判定另一个人犯了什么罪或有什么罪过+。必须根据两三个人的证词*,事情才可以确定+ 16  假如有人心怀恶意,作证控告另一个人犯了罪+ 17  这两个发生争执的人就要去见那时任职的审判官和祭司,站在耶和华面前+ 18  审判官要彻底调查+。如果发现证人作了伪证诬告他的弟兄, 19  就要按照他企图对待弟兄的方式去对付他+。你必须把邪恶的事从你那里除掉+ 20  这样,其余的人听到就会害怕,再也不敢在你那里做出这种邪恶的事了+ 21  你*不要可怜他+,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脚注

又译“时刻行走他的道路”。
直译“你的眼睛”。
直译“口”。
直译“你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