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2:1-30

  • 善待弟兄的牲畜1-4

  • 穿异性的衣服5

  • 仁慈地对待动物6,7

  • 房顶的栏杆8

  • 不合适的搭配9-11

  • 外衣的穗子12

  • 跟性关系有关的法律13-30

22  “你看见弟兄走失的牛羊,不可故意不理+。你一定要把牲畜牵回去给他。  如果弟兄不住在你附近,或者你不认识他*,就要把牲畜牵回家去,留在你那里,等到弟兄来找就交还给他+  如果你看到弟兄丢失的驴、衣服或其他任何东西,你都要这样处理,不可不理。  “你看见弟兄的牛驴倒在路上,不可故意不理。你一定要帮助弟兄把牲畜拉起来+  “女人不可穿男人的衣服,男人也不可穿女人的衣服。这样做的人,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憎恶的。  “假如你在路上见到鸟窝,无论是在树上还是在地上,窝里有雏鸟或有蛋,母鸟伏在雏鸟上或蛋上,你就不可把母鸟和雏鸟一起拿走+  你可以拿走雏鸟,但一定要把母鸟放走。你这样做就会得到福分,活得长久。  “你盖新房子的时候,要在房顶上建一道矮围墙+,免得有人从那里掉下来,你一家就要承担血债。  “不可在葡萄园里撒两类不同的种子+,否则你撒种所得的全部收成,连同葡萄园的出产,都要收归圣幕*所有。 10  “不可使牛驴同轭犁地+ 11  “不可穿羊毛、细麻混合做成的衣服+ 12  “你披在身上的外衣,四角都要做穗子+ 13  “假如有人娶了妻子,跟她发生关系以后就不要她了* 14  还指控她行为不检点,败坏她的名声,说‘我娶了这个女人,跟她发生关系后,发现她不是处女’, 15  少女的父母就要到当地的城门口去见长老,并拿出证据来,证明少女确实是处女。 16  少女的父亲要告诉长老:‘我把女儿给这个人做妻子,这个人却不要她了* 17  还指控她行为不检点,说“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处女”。但我的女儿确实是处女,这就是证据。’少女的父母要在城里的长老面前展开那块布。 18  城里的长老+就要拿住那个人,惩罚他+ 19  他们要罚他100舍客勒*银子,交给少女的父亲,因为他败坏了以色列一个处女的名声+。少女仍然是那个人的妻子,那个人终生不可跟她离婚。 20  “如果事情属实,没有证据证明少女确实是处女, 21  就要带少女到她父亲家的门口,她本城的人要用石头把她砸死,因为她还住在父亲家里的时候+就跟人淫乱*,在以色列做了可耻的事+。你必须把邪恶的事从你那里除掉+ 22  “假如有人跟有夫之妇发生关系,奸夫淫妇都必须处死+。你必须把邪恶的事从以色列除掉。 23  “假如少女已经订婚,还是处女,有人在城里遇见她,跟她发生了关系, 24  你们就要把他们两人带到当地的城门口,用石头把他们砸死。要把少女处死,因为她在城里却没有高声喊叫;要把那个男人处死,因为他污辱了别人的妻子+。你必须把邪恶的事从你那里除掉。 25  “假如那个男人是在野外遇见已经订婚的少女,并强行跟她发生关系,就只有那个人该被处死, 26  但不要惩罚少女,她没有犯该死的罪。这种情况就像一个人袭击别人,把对方杀了一样+ 27  那个男人在野外遇见已经订婚的少女,少女虽然高声喊叫,却没有人救她。 28  “假如少女没有订婚,还是处女,有人遇见她,拉住她并跟她发生了关系,被人发现了+ 29  跟少女发生关系的人就要拿出50舍客勒*银子,交给少女的父亲,少女要做那个人的妻子+。这个男人已经污辱了少女,所以终生不可跟她离婚。 30  “不可娶父亲的妻子,免得羞辱父亲*+。”

脚注

又译“你不知道牲畜的主人是谁”。
直译“神圣的场所”。
直译“就恨她”。
不要她了,直译“恨她”。
相当于1140克。见附录B14
又译“发生不道德的性关系”。
相当于570克。
羞辱父亲,直译“掀起父亲的衣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