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4:1-31

  • 東門樓必須關閉1-3

  • 跟外族人有關的條例4-9

  • 利未族人和祭司有關的條例10-31

44  他帶我回到聖殿朝東的外門樓+,那裡的門是關著的+  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打開,任何人也不得從這門進入,因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已經從這門進入+,所以這門必須關閉。  首領會坐在裡面,在耶和華面前進食+,因為他是首領。他會從門廳進入,也會從門廳出去+。」  他帶我從北門樓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充滿了耶和華的殿+,我就跪在地上下拜+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告訴你的關於耶和華殿的一切律例和法律,你都要留心*,要觀察,要認真聆聽,也要密切留意聖殿的入口和這個神聖場所的所有出口+  你要對叛逆的以色列人說:『至高主宰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啊,你們做了這些可憎的事,實在過分!  你們把身心沒有受過割禮的外族人帶進聖殿,褻瀆我的殿。因你們做的一切可憎的事,我的約被毀了,你們還獻上我的食物,就是脂肪和血。  你們沒有照料我的聖物+,反而把照料聖殿的職責交給別人。」』  「『至高主宰耶和華說:「在以色列居住的外族人,凡是身心沒有受過割禮的,都不可進我的聖殿。」』 10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離開我+,跟隨他們那些可憎的偶像*時,一些利未族人也遠離了我,這些人會承擔他們犯罪的後果。 11  之後,他們會成為我聖殿裡的僕人,負責看管殿門+,在殿中工作。他們會為人民宰殺全燒祭和其他祭牲,並站在人民面前為他們服務。 12  這些利未族人曾在可憎的偶像前為人民服務,成了使以色列人犯罪的絆腳石+,所以我舉手發誓說,這些人會承擔他們犯罪的後果。』這是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的。 13  『他們不可來到我的面前做我的祭司,也不可接近我的任何聖物或至聖之物。因為他們做了可憎的事,他們會遭受羞辱。 14  但我會把照管聖殿的職責交給他們,讓他們照料殿內的事務和所有該做的工作+。』 15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離開我的時候+利未族祭司中撒督的子孫+仍舊在聖殿執行職責。他們會在我面前為我服務,站在我面前把脂肪+和血+獻給我。』這是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的。 16  『他們可以進入我的殿,走近我的桌前為我服務+,執行我吩咐的職責+ 17  「『他們進內院門樓的時候,必須穿細麻衣服+。他們在內院的門樓裡,以及在裡面服務的時候,都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要戴上細麻包頭巾,穿細麻短褲蔽體+,不可穿容易使身體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去到外院的民眾那裡之前,要先脫下服務時穿的衣服+,放在聖潔的膳堂*+裡,然後穿上別的衣服,免得聖衣使人民不適當地成聖* 20  他們不可剃光頭髮+,不可留長髮,頭髮必須修剪。 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不可喝酒+ 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離婚的女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人當中的處女,或是祭司的遺孀+。』 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物和俗物,使他們懂得區分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24  有訴訟的事,他們就要擔任審判官+,按我的法令斷案+。我的法律和律例中有關節期的規定+,他們全都要遵守,也要把我的安息日奉為聖日。 25  他們不可靠近死人,使自己不潔,除非死人是他們的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或是未出嫁的姐妹,才可以讓自己不潔+ 26  祭司潔淨以後,還要再數算七天。 27  他進入神聖場所,進入內院,在神聖場所服務的那天,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的。 28  「『祭司會有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你們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 29  穀祭+、贖罪祭、抵罪祭+,他們都可以吃。在以色列,凡是永遠奉獻的東西,都歸他們所有+ 30  凡是頭一批出產中最好的收成,還有你們的一切奉獻,都要歸祭司所有+。你們要把最早磨成的粗麵粉給祭司+。這樣你的家就會得到福分+ 31  自然死亡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鳥或動物,祭司都不可吃+。』」

腳注

直譯「放在心上」。
這個詞語的希伯來語原文可能跟「糞便」有關,用來表達鄙視。又譯「如糞的偶像」。
又譯「廂房」。
詞語解釋:「成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