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0:1-11
50 耶和華說:
「我把你們的母親打發走的時候,給她離婚的文書+了嗎?
我把你們賣給別人,難道是為了還債嗎?
你們被賣,是因為自己的罪過+。
你們的母親被打發走,是因為你們的過錯+。
2 我來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人在呢?
我呼喚,為什麼沒有人回答呢?+
難道我的臂膀太短,不能救贖人嗎?
難道我沒有力量拯救人嗎?+
看!我一斥責大海,海水就枯竭+。
我使河流變成荒漠+。
魚乾渴而死,因為沒有水就發臭了。
3 我用黑暗遮蔽高天+,為天空蓋上黑布。」
4 至高的主宰耶和華賜我訓練有素的舌頭*+,使我知道該說什麼話回答疲乏的人*+。
他每天早晨都喚醒我,喚醒我的耳朵,使我像受過教導的人+那樣懂得聆聽。
5 至高的主宰耶和華開通了我的耳朵,我並沒有叛逆+,也沒有背道而馳+。
6 我任由別人打我的背,拔光我臉上的鬍鬚。
別人羞辱我,向我吐唾沫,我也沒有把臉遮住+。
7 但至高的主宰耶和華會幫助我+,所以我不會感到屈辱,所以我使自己的臉堅如火石+,知道自己不會感到羞愧。
8 上帝把我稱為正義的人*,他就在我身旁。
誰能指控我?*+
讓我們當面對質*好了。
誰要控告我?
讓他走上前來吧。
9 至高的主宰耶和華會幫助我。
誰能宣判我有罪?
看!他們都會像穿舊的衣服一樣,被蛾蛀掉。
10 你們當中有誰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的話呢?+
有誰一直在黑暗中行走,看不到亮光呢?
願他信賴耶和華的名,依靠他的上帝。
11 「你們點火,使火花飛揚。
你們在自己的火光中行走,在自己迸出的火花中前進吧。
我會懲罰你們,使你們倒下來,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