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3:1-28

  • 所羅門娶了法老的女兒1-3

  • 耶和華所羅門的夢裡向他顯現4-15

    • 所羅門祈求智慧7-9

  • 所羅門為兩個母親斷案16-28

3  所羅門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在建成自己的宮殿+耶和華的聖殿+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之前,所羅門一直讓她住在大衛+  那時候,還沒有人為耶和華的名建造聖殿+,人民仍然在祭拜場獻祭牲+  所羅門耶和華,遵守他父親大衛傳給他的律例。不過,他也是在祭拜場宰殺牲畜,焚燒祭物+  王去基遍獻祭牲,因為最主要的祭拜場就在那裡+所羅門在祭壇上獻上1000頭祭牲做全燒祭+  所羅門基遍的時候,耶和華晚上在夢裡向他顯現。上帝說:「你想要我給你什麼,就儘管說吧+。」  所羅門說:「我父親你的僕人大衛從前懷著真誠、正義、正直的心敬奉你*,你就向他表現忠貞的厚愛。直到現在,你仍然向他表現忠貞的厚愛,賜給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王位上+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現在你使僕人接替我父親大衛的王位,但我還年輕,沒有經驗*+  你的僕人要統治你選擇的子民+,他們多得無法統計,數不勝數。  所以求你賜給你僕人一顆服從的心,讓我可以辨明善惡+,可以為你的子民主持公道+。因為沒有你的幫助,誰能為你眾多*的子民主持公道呢?」 10  耶和華所羅門求這件事,就十分高興+ 11  上帝對他說:「既然你求這件事,不為自己求長壽,不為自己求財富,也不求你敵人的性命,只求自己能明察秋毫,可以審理案件+ 12  我會把你所求的賜給你+。我會使你心裡有智慧,能明察秋毫+,在你以前沒有人像你,在你以後也不會有人像你+ 13  你沒有求的財富和榮耀+,我也會賜給你+。這樣,你在世的時候,沒有別的君王能比得上你+ 14  如果你按照我的指引處世為人*,遵守我的條例、誡命,就像你的父親大衛那樣+,我也會賜你長壽*+。」 15  所羅門醒來,才知道上帝是在夢裡對他說話。後來他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上全燒祭和交誼祭+,又設宴款待所有臣僕。 16  有一天,有兩個妓女*來見王,站在他面前。 17  其中一個女人先說:「我主,我和這個女人住在一起,我在房子裡生孩子的時候,她也在。 18  我生孩子後第三天,這個女人也生了孩子。我們住在一起,房子裡除了我們兩人,就沒有其他人了。 19  一天晚上,這個女人睡覺的時候,把兒子壓死了。 20  她半夜起來,趁我*睡著了,就從我身邊抱走我的兒子,放在她的懷裡,又把她死了的兒子放在我的懷裡。 21  我早上起來給我的兒子餵奶,卻發現他已經死了。我再仔細看看這個孩子,發現他根本就不是我生的兒子。」 22  另一個女人卻說:「不對!活的孩子是我的,死的是你的!」第一個女人就說:「不對,死的孩子才是你的,活的是我的。」她們就這樣在王面前爭吵起來。 23  最後王說:「你們一個說:『活的是我的兒子,死的是你的!』一個說:『不對,死的孩子才是你的,活的是我的!』」 24  王就說:「拿劍來。」於是有人把劍拿到王面前。 25  王說:「把活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女人,一半給那個女人。」 26  活孩子的母親因為愛子心切,就馬上懇求王,說:「我主!把活的孩子給她吧!千萬不要把孩子殺死!」另一個女人卻說:「這個孩子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開好了!」 27  王回答:「把活的孩子給第一個女人!不要把孩子殺死,這個女人才是他的母親。」 28  以色列人聽說王作出的判決,就都敬畏王+,因為他們看出上帝賜他智慧,讓他能主持公道+

腳注

敬奉你,又譯「在你面前行走」。
又譯「不知道該怎樣率領人民」。
也可譯作「難以統治」,直譯「沉重」。
直譯「延長你的日子」。
又譯「行走我的道路」。
又譯「淫亂的女人」。
直譯「你的女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