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1-21
12 耶戶+在位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統治了40年。他的母親叫西比亞,是別示巴人+。
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導他的日子裡,一直做耶和華眼中正確的事。
3 可是祭拜場+沒有被除去,人民仍然在祭拜場上獻祭牲,焚燒祭物*。
4 約阿施對祭司們說:「所有送進耶和華聖殿奉獻給上帝的錢*+,不論是各人必須繳納的+,還是向上帝作出承諾的人獻上的*,還是各人按照自己心意送進耶和華聖殿的+,你們都要收集起來。
5 祭司要親自向奉獻的人*收取,用來維修聖殿。哪裡破損,哪裡就要修補+。」
6 可是到了約阿施王在位第二十三年,祭司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
7 約阿施王就召了祭司耶何耶大+和其他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呢?除非你們把錢用來修補聖殿,否則就不要再向奉獻的人收取了+。」
8 於是,祭司們同意不再向人民收錢,也不再負責維修聖殿。
9 祭司耶何耶大拿了個箱子+,在箱蓋上面開了個口,放在祭壇旁,在耶和華聖殿入口的右邊。守門的祭司會把送進耶和華聖殿的錢都投進箱裡+。
10 每當他們看見箱子裡的錢多了,就請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把送進耶和華聖殿的錢收集起來*計算總數+。
11 他們算好後會把錢交給負責監督耶和華聖殿維修工作的人,由他們發給維修耶和華聖殿的木匠、建築工人+、
12 泥水匠、石匠,並且購買木材和石材*,用來修補耶和華聖殿破損的地方,以及支付聖殿的其他維修費用。
13 送進耶和華聖殿裡的錢,沒有用來製造耶和華聖殿裡的銀盆、火剪、碗、號筒+或任何金器銀器+。
14 錢只會交給參與工程的人,用來維修耶和華的聖殿。
15 這些人把錢轉交給工人後不用交代帳目,因為他們為人可靠+。
16 至於抵罪祭+和贖罪祭的錢,卻沒有送進耶和華的聖殿,這些錢都歸祭司所有+。
17 後來,敘利亞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把城佔領了,然後他又決定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王約阿施就把祖先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獻給上帝的聖物和自己獻給上帝的聖物,以及耶和華聖殿和王宮寶庫裡的所有黃金,都送給敘利亞王哈薛+。哈薛就撤軍,不攻打耶路撒冷了。
19 其餘跟約阿施有關的歷史,他做過的一切,都記錄在《猶大君王大事記》上。
20 約阿施的臣僕合謀叛變+。他們在通往悉拉路上的土壘*+樓堡那裡殺了約阿施。
21 殺他的臣僕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他跟祖先一樣安葬在大衛城裡。他的兒子亞瑪謝繼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