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1-21

  • 約阿施猶大國的王1-3

  • 約阿施修復聖殿4-16

  • 敘利亞入侵17,18

  • 約阿施被殺19-21

12  耶戶+在位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統治了40年。他的母親叫西比亞,是別示巴+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導他的日子裡,一直做耶和華眼中正確的事。  可是祭拜場+沒有被除去,人民仍然在祭拜場上獻祭牲,焚燒祭物*  約阿施對祭司們說:「所有送進耶和華聖殿奉獻給上帝的錢*+,不論是各人必須繳納的+,還是向上帝作出承諾的人獻上的*,還是各人按照自己心意送進耶和華聖殿的+,你們都要收集起來。  祭司要親自向奉獻的人*收取,用來維修聖殿。哪裡破損,哪裡就要修補+。」  可是到了約阿施王在位第二十三年,祭司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  約阿施王就召了祭司耶何耶大+和其他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還沒有修好聖殿破損的地方呢?除非你們把錢用來修補聖殿,否則就不要再向奉獻的人收取了+。」  於是,祭司們同意不再向人民收錢,也不再負責維修聖殿。  祭司耶何耶大拿了個箱子+,在箱蓋上面開了個口,放在祭壇旁,在耶和華聖殿入口的右邊。守門的祭司會把送進耶和華聖殿的錢都投進箱裡+ 10  每當他們看見箱子裡的錢多了,就請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把送進耶和華聖殿的錢收集起來*計算總數+ 11  他們算好後會把錢交給負責監督耶和華聖殿維修工作的人,由他們發給維修耶和華聖殿的木匠、建築工人+ 12  泥水匠、石匠,並且購買木材和石材*,用來修補耶和華聖殿破損的地方,以及支付聖殿的其他維修費用。 13  送進耶和華聖殿裡的錢,沒有用來製造耶和華聖殿裡的銀盆、火剪、碗、號筒+或任何金器銀器+ 14  錢只會交給參與工程的人,用來維修耶和華的聖殿。 15  這些人把錢轉交給工人後不用交代帳目,因為他們為人可靠+ 16  至於抵罪祭+和贖罪祭的錢,卻沒有送進耶和華的聖殿,這些錢都歸祭司所有+ 17  後來,敘利亞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把城佔領了,然後他又決定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約阿施就把祖先猶大約沙法約蘭亞哈謝獻給上帝的聖物和自己獻給上帝的聖物,以及耶和華聖殿和王宮寶庫裡的所有黃金,都送給敘利亞哈薛+哈薛就撤軍,不攻打耶路撒冷了。 19  其餘跟約阿施有關的歷史,他做過的一切,都記錄在《猶大君王大事記》上。 20  約阿施的臣僕合謀叛變+。他們在通往悉拉路上的土壘*+樓堡那裡殺了約阿施 21  殺他的臣僕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他跟祖先一樣安葬在大衛城裡。他的兒子亞瑪謝繼承王位+

腳注

又譯「使祭物的煙氣上升」。
奉獻給上帝的錢,又譯「作為神聖奉獻的錢」。
又譯「按照個別的人的估價獻上的」。
又譯「認識的人」。
又譯「放進袋子」,直譯「捆起來」。
又譯「鑿好的石頭」。
又譯「米羅」,這個名稱的希伯來語意思是「充滿」。見詞語解釋:「土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