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7:1-16

  • 聖幕是獻祭牲的地方1-9

  • 不可吃血10-14

  • 有關自然死亡的動物的條例15,16

17  耶和華摩西說:  「你要告訴亞倫亞倫的兒子和全體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下是耶和華的吩咐:  「『「如果一個以色列人在營內或營外宰殺公牛、公綿羊羔或山羊,  而不是把牛羊牽到會幕門口作為祭牲,在耶和華的聖幕前獻給耶和華,就要承擔血債。他使血流了出來,就要被處死*  這樣,以色列人就不會繼續在野外宰殺祭牲,而是牽到會幕門口,到耶和華那裡,交給祭司。他們要把這些祭牲獻給耶和華做交誼祭+  祭司要把祭牲的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祭壇上,並焚燒脂肪,使煙氣上升,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  以色列人不可再獻祭牲給山羊魔*+,崇拜它們,對上帝不忠*+。這是你們世世代代的長久律例。」』  「你要告訴他們:『任何以色列人或在你們那裡的外族居民,如果他獻了全燒祭或別的祭,  卻不是把祭牲牽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就要把他處死*+ 10  「『任何以色列人或在你們那裡的外族居民如果吃了血,不管是什麼血+,我都會跟這個吃血的人翻臉,把他處死* 11  動物*的生命就在血裡+。我把血賜給你們,讓你們用在祭壇上+為自己贖罪。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2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誰也不可吃血,在你們那裡的外族居民+也不可吃血+。」 13  「『如果以色列人或在你們那裡的外族居民去打獵,捕獲了可以吃的鳥或其他野生動物,他就必須把獵物的血放出來+,用泥土掩蓋。 14  生命在血裡,所以血就是動物*的生命。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任何動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血就是動物的生命。吃血的,都會被處死*+。」 15  不管是本地人還是外族人,誰吃了自然死亡的動物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都要洗淨衣服,用水洗澡,不潔直到日落+,然後才潔淨。 16  可是,如果他不洗淨衣服,也不洗澡,就要擔負罪責+。』」

腳注

又譯「從民眾當中被剪除」。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直譯「山羊」。也許崇拜這些假神的人認為,這些假神有山羊的樣子,長了許多毛。
「崇拜……不忠」,又譯「跟山羊魔淫亂」,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見詞語解釋:「淫亂」。
又譯「從民眾當中剪除」。
又譯「從民眾當中剪除」。
又譯「活物」。
又譯「活物」。
直譯「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