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1:1-24
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中做祭司的,對他們說:『不可為了死去的同胞而玷污自己+。
2 但如果是為了血緣至親,就是父母、兒女、兄弟,
3 或是還沒有出嫁、仍是處女的親姐妹,他可以玷污自己。
4 不可為了同胞妻子的屍體而玷污自己,使自己不聖潔。
5 不可剃光頭髮+,不可刮掉兩邊的鬍鬚,也不可自割身體+。
6 要在他們上帝眼中保持聖潔+,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字+,因為他們要用火把祭物,也就是他們上帝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所以他們要聖潔+。
7 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也不可娶被丈夫休了的女人+,因為祭司要在他上帝眼中保持聖潔。
8 人民*要把祭司*視為聖潔的+,因為他要獻食物給人民的上帝。他要在人民眼中保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是讓人民成聖的。
9 「『祭司的女兒如果賣淫而玷污自己,就是玷污父親,她必須處死,用火燒掉+。
10 「『在弟兄當中做大祭司的,頭上既然倒了膏油+,獲得授權可以穿上聖服+,就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11 不可靠近死人+,就算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離開聖幕,不可褻瀆他上帝的聖幕+,因為他身上有象徵獻身的標誌,就是他上帝的膏油+。我是耶和華。
13 「『他要娶處女做妻子+。
14 寡婦、離婚的女人、被玷污的女人或妓女,他都不可娶,只可娶人民中的處女做妻子。
15 他不可使自己的後代在人民中成為不聖潔的+,因為我是耶和華,我使他成聖。』」
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17 「你要告訴亞倫:『你世世代代的子孫,凡是身體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來獻食物給他的上帝。
18 凡是身體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來。這樣的人包括:瞎眼的、跛腳的、面部畸形的*、一隻手或腳過長的、
19 手或腳骨折的、
20 駝背的、患侏儒症的*、眼睛有問題的、長濕疹的、長癬的或睪丸受損的+。
21 祭司亞倫的後代,凡是身體有缺陷的,都不可上前來用火把祭物獻給耶和華。他既然身體有缺陷,就不可上前來獻食物給他的上帝。
22 可是他上帝的食物,不管是至聖的+還是神聖的+,他都可以吃。
23 不過,他不可走近帷幔+,也不可走到祭壇+前,因為他身體有缺陷。他不可褻瀆我的聖幕+。我是耶和華,我使他們成聖+。』」
24 摩西把這一切都告訴了亞倫、亞倫的子孫和全體以色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