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1-33
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奉為神聖並獻給我的物品+,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3 你要告訴他們:『你們世世代代的子孫中,如果有人不潔,卻接近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我就要把他處死*+。我是耶和華。
4 亞倫的子孫,凡是有痲瘋+或下體流液病症的+,都不可吃聖物,直到他潔淨為止+。凡是碰過因為死人而不潔的人的+、排了精液的+、
5 碰了不潔的群居生物的+,或碰了因為任何原因而不潔的人的+,也不可吃聖物。
6 誰碰了這些東西或這些人,都會不潔直到日落,也不可吃聖物,還要用水洗澡+。
7 日落以後,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8 自然死亡的動物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他都不可吃,免得因此使自己不潔+。我是耶和華。
9 「『他們要遵守我的吩咐,免得因此犯罪,又因褻瀆聖物而死。我是耶和華,我使他們成聖。
10 「『沒有資格的人*不可吃聖物+。不管是寄居祭司家裡的外族人還是雇工,都不可吃聖物。
11 可是如果祭司出錢買了一個人,那個人就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裡出生的奴隸,也可以吃祭司分得的食物+。
12 祭司的女兒如果不是嫁給祭司*,就不可吃奉獻的聖物。
13 祭司的女兒如果成了寡婦或離了婚,沒有子孫,回到年輕時住的父親的家,她就可以吃父親分得的食物+。可是,沒有資格的人*不可吃。
14 「『如果有人無意中吃了聖物,就要賠償祭司,另加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不可讓他們吃聖物,這會使他們犯罪受罰。我是耶和華,我使他們成聖。』」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 「你要告訴亞倫、亞倫的子孫和全體以色列人,對他們說:『如果以色列人或在以色列的外族居民獻全燒祭+給耶和華,不管是為了履行誓願而獻的,還是自願獻的+,
19 都要獻健全的+公牛、公綿羊羔或公山羊,才會得到認可。
20 你們不可獻上任何有缺陷的祭牲+,因為一定不會得到認可。
21 「『如果有人獻交誼祭+給耶和華,不管是為了履行誓願而獻的,還是自願獻的,都要獻健全的牛或羊,才會得到認可。祭牲必須沒有任何缺陷。
22 瞎眼的、斷腿的、割傷的、長疣的、長瘡的、長癬的,都不可牽來給耶和華,也不可放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
23 一條腿太長或太短的公牛或綿羊,可以自願獻上;可是如果為了誓願而獻上,就不會得到認可。
24 睪丸受損、壓壞、扯下或割掉的動物,都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土地上不可獻這樣的動物。
25 你們也不可從外族人手中接受這樣的動物,獻做你上帝的食物,因為牠們是已經損壞的,有缺陷的,不會得到認可。』」
2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 「不管是公牛、公綿羊羔還是山羊,出生後都要跟著母畜七天+,從第八天開始才可以作為上帝認可的祭牲,用火獻給耶和華。
28 不管是牛還是綿羊,你們都不可把母畜和子畜在同一天宰殺+。
29 「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要留意怎樣獻,使你們能得到上帝的認可。
30 祭肉要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遵守我的誡命,照著去做+。我是耶和華。
32 不可褻瀆我的聖名+。你們要在以色列人當中尊我為聖+。我是耶和華,我使你們成聖+。
33 我帶你們離開埃及,是要做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