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6:1-30

  • 更多關於抵罪祭的指引1-7

  • 跟獻祭有關的指引8-30

6  耶和華摩西說:  「假如有人犯罪,對耶和華不忠+,欺騙了把財物交給他保管+或作抵押的人,或是偷了或騙了別人的東西,  或是不承認撿到了別人丟失的東西,還發假誓說自己沒有犯這些罪+,他就要這樣做:  如果他確實犯了罪,要擔負罪責,就要歸還偷來的東西、騙來的東西、保管的東西,或撿到的失物,  或發假誓而得到的任何東西,而且必須全數償還+,另加五分之一,在證實他有罪的那一天交給物主。  他要按照估算的價值,選一隻健全的公綿羊牽到祭司那裡,獻給耶和華做抵罪祭+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這樣,不管他做了什麼事,擔負什麼罪責,都會得到寬恕+。」  耶和華摩西說: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跟全燒祭有關的法律是+:全燒祭要放在祭壇的火上,從晚上到早晨一直焚燒,祭壇上的火不可熄滅。 10  祭司要穿上細麻禮服+,也要把細麻短褲*+穿在身上,然後把全燒祭焚燒後剩下的灰*+從祭壇上取出來,放在祭壇旁。 11  之後他要脫去這些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移到營外一個潔淨的地方+ 12  祭壇上的火要長燃不熄。每天早晨,祭司要在祭壇上燒柴+,擺上全燒祭,還要把交誼祭的脂肪放在祭壇上焚燒,使煙氣上升+ 13  祭壇上的火要長燃不熄。 14  「『跟穀祭有關的法律是+:你們亞倫的子孫要在祭壇前,在耶和華面前獻上穀祭。 15  一個祭司要從穀祭中抓一把加了油的上等麵粉,連同穀祭上的所有乳香,代表整份祭物*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使煙氣上升,發出可喜*的香氣+ 16  剩下的穀祭要做成無酵餅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吃+。他們要在神聖的地方吃,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17  要烤的餅不可加酵+。在用火獻上的祭物中,這是我分給他們的+,是至聖的+,像贖罪祭和抵罪祭一樣。 18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可以吃+。在用火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中,這是你們世世代代都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接觸了祭物的東西,都會成聖*。』」 19  耶和華摩西說: 20  「亞倫和他的子孫受任命*+的那一天,總要獻這樣的祭物給耶和華:十分之一伊法*+上等麵粉的穀祭+,早晨獻一半,傍晚獻一半。 21  要把穀祭摻油後放在煎盤上烤+。烤好的穀祭要分成碎塊、加上油,獻給耶和華,發出可喜*的香氣。 22  亞倫的子孫中,接替他+受任命*做祭司的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要把祭物完全燒掉,使煙氣上升,獻給耶和華,這是長久的條例。 23  祭司為自己獻上的穀祭都要完全燒掉,不可以吃。」 24  耶和華摩西說: 25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子孫:『跟贖罪祭有關的法律是+:要在宰殺全燒祭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殺贖罪祭。這是至聖的祭物。 26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地方吃這個祭牲+,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 27  「『接觸過祭肉的東西,都會成聖。誰的衣服濺上了祭牲的血,都要在神聖的地方把濺上了血的衣服洗乾淨。 28  煮祭牲的瓦器要打碎。如果用銅器煮,就要把銅器刷乾淨,用水沖洗。 29  「『所有做祭司的男子都可以吃這個祭牲+。這是至聖的+ 30  可是贖罪祭祭牲的血如果帶進會幕,用來在會幕裡贖罪,祭牲就不可吃+,要用火燒掉。』」

腳注

又譯「沾了油脂的灰」,指摻雜了祭牲油脂的灰。
又譯「貼身的褲子」或「內衣」。
又譯「作為代表祭」。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詞語解釋:「成聖」。
相當於2.2升。
又譯「膏立」。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又譯「膏立」。